Page 50 - 《四川党的建设》数字版 2023年8月上/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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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思想纵横




                      理解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要注意避免四个误区



                      文 / 黄俊瑞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19年 6 月
                       在全国施行,到现在已满 4 年。如果从党中央、
                       国务院在四川开展试点起算,已经经过了6 年。                            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
                                                                         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
                       总的来看,制度机制日趋成熟,制度效能持续
                                                                         虑确定,树立正确的导向。
                       释放,但从更好地精准理解政策、自觉按政策
                       办事的更高要求来看,实际工作中仍可能存在
                       以下四个方面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                                             误区二
                             职级晋升一定可以“到点就上”                                  职级晋升一定可以“一走到顶”


                           按 照《公 务员职务与职 级 并 行 规 定》第                       按 照《公 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 行规 定》第
                       十六条中“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                           十条中“市(地、州、盟)、直 辖 市的区机 关

                       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和第十八条中“公 务员                           设 置二 级 巡视员以下 职 级,副 省级城市的区
                       晋升职 级应当根 据工作需要、德 才表现、职                         机 关设 置一级调 研员以下 职 级”和“县(市、
                       责轻 重、工作 实 绩 和资历等因素 综 合考虑,                      区、旗)领导 班 子设 置二 级 巡视员、一级调

                       不是 达到 最 低 任 职 年 限 就必 须 晋 升, 也 不                研员、二 级 调 研员、三 级 调 研员,县(市、
                       能 简 单 按 照 任 职 年 限 论 资 排 辈, 体 现 正 确             区、旗)、乡镇 机 关设 置二 级 调 研员以下 职
                       的用人导向”等 规 定,“资 历 ”是 确 定 和 晋                    级”等 规 定,市(地、州、盟)、直 辖 市 的
                       升职 级中排 在 最 后的因素,不仅不是 达 到 最                     区机 关和县(市、区、旗)领导 班 子不能 设
                       低 任 职年限 就 必须晋 升,还专门强调 了“不                      置一级 巡视员;副 省级 城市的区机 关不能 设

                       能 简单按 照任 职年限论资排 辈”。具体到一                        置 一 级 巡 视 员、二 级 巡 视 员 ;县(市、区、
                       个 地 方 或 者 一 个 单位,每 一 职 级的 职 数 比                旗)、乡镇 机 关不能 设 置一级 巡视员、二 级
                       例都是确 定的,越 是 较高职 级 数 量 越 少。这                    巡 视 员和 一 级 调 研员, 这 是 职 级 设 置 的 高

                       就 决 定了在实践中也不 可能“到点”就一定                         限。具体到一个 地 方 或 者 一个单位,也不是
                       晋 升,而是 必须 根 据工作 需要、德 才表 现、                     所 有 的公 务员都 可 以晋 升 到本 地 本 单 位可
                       职 责轻 重、工作 实绩 和资历等因素 综 合考虑                      以设 置的 最 高 职 级。 除了较 高 职 级 一 般 职
                       确 定,树立正 确的导向。                                  数较 少 外, 晋升每 一 职 级 还 须 在 下一 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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