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然而现实中,“利己”的潜流却在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悄然涌动,面对公与私的考验,第一反应不是“如何秉公”,而是先盘算“如何利己”。这种思想的滋生,不仅玷污了党员的政治本色,更侵蚀了党的肌体健康。
“利己”杂念的蔓延,根源于理想信念多个层面的松动滑坡。具体表现为:宗旨意识异化为“个人算计”,令一些干部在“公权”与“私利”的抉择中迷失方向,个别干部甚至将岗位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组织原则陷入空转,纪律规矩异化为可以变通的“橡皮筋”,使部分干部的行为准则从服务人民偏移至经营关系的“圈子文化”;党性修养因放松要求沦为“口头表态”,动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这些因素催生了部分干部习惯性的“选择性作为”,将个人得失置于组织原则和群众利益之上的错误倾向。
此外,更深层的症结是,崇高理想信念与现实利益诱惑的碰撞、严格纪律约束与自我要求松懈的反差、无私奉献要求与个人欲望膨胀之间的失衡,致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侥幸心理不断滋生,让一些干部的党性防线悄然失守。这些现象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一道腐蚀先进性、纯洁性的思想裂缝。
这几种问题相互叠加、彼此加剧,表面看是个人品德的失范,实则暴露了党性锤炼与价值追求的深层缺失。一方面,重业务轻党建的评价导向与宽松软虚的日常监督,形成了事实上的“负面纵容”,使“谋私”在某些环境下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另一方面,“利己”的逻辑在实践中有时被默认为“现实理性”,导致价值标准扭曲,让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正是这种教育管理与制度约束的双重乏力,让“私心杂念”有了滋长的空间。
刹住“利己”歪风,必须正本清源、综合施策。一方面,要从思想深处着力,坚决摒弃“入党为什么、掌权干什么”的认识模糊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另一方面,要扎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严密制度笼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党性锻炼从“一阵风”向“常态化”深化,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同时要严明纪律规矩,明确红线、底线,使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高压线”。
(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陈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