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一度压力很大,多亏组织的关心,让我解开心中的疙瘩,重新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近日,负领导责任受警告处分,影响期满后因工作出色被调整到区社工部部长岗位的宋波,谈起朝天区出台的《朝天区激励受处理处分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时坦言,此举让自己吃下了“定心丸”,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
为进一步彰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创新出台《朝天区激励受处理处分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合理使用,持续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在拼经济、比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办法》分总则、引导帮带、回访教育、综合评估、分类激励等内容,从制度层面建立起了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体系,并鲜明彰显出三大特色。
“跟踪帮带+回访教育”,提振干部精气神。《办法》细化“回炉”情形,明确受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及开除以外政务处分3类情形干部落实1名干部帮带,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县级常委帮带、班子成员由一把手帮带、其他干部由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帮带,开展心理辅导、预警纠偏,定期报告帮带情况;同时适时回访教育,了解干部认识诉求、单位评价及监管情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加强政治规矩、法纪教育。
“多方把脉+综合评定”,画出表现精准像。《办法》指出,受处理处分期满3个月后,开展综合评估。干部所在单位在综合影响期内就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履职成效等提出初评意见;评估组听取帮带责任人、单位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单位、相关人员等意见建议,掌握干部影响期内思想和工作表现,并通过实地考察,按照“好、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相应等次。
“精神激励+政治激励”,树牢用人风向标。《办法》还明确,受处理处分干部除限制情形外年度考核优秀的评先树优不受影响,综合评定为较好及以上等次的当年可正常晋升职级(职称)、合格等次的次年正常晋升,受诫勉的综合评定“好”或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正常提拔使用;因失职失责受调整职务或轻处分的,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区级以上表彰表扬可提拔使用,受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三年内2次考核优秀的可重新任职,受降职处理或重处分五年内3次考核优秀,除限制情形外谨慎使用。
据统计,2023年以来,朝天区共开展帮带63人,谈话300余人次;对67名干部开展综合评估,较好率达96%;提拔、进一步使用和晋升职级9人。“我们出台《办法》,就是要旗帜鲜明为那些在改革创新、探索试验、推进发展中出现失误错误或无意过失的干部撑腰鼓劲,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继续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部长杨晓华介绍,下一步,广元市朝天区将持续完善《朝天区激励受处理处分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并有效融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持续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激励广大干部在一线担当作为、奋发有为。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刘均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