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严以用权,以如履薄冰的心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要为民用权。权为民所赋予,当为民所用。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执政为民、为民用权作为使用权力的基本要求,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要依法用权。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具备法治意识,知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依法用权这根弦,自觉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服从和遵守党的规章制度,时刻做到不逾矩、不越界,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想问题时,以遵循党纪国法为前提;办事情时,多想想有没有触红线,多看看有没有闯雷区;作决策时,一定要对决策主体是否合适、恰当,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实际、符合规律,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健全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要公正用权。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要严格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如果党员干部用权不公正、做人不公道、处事不公平,超越法律底线和政策边线,搞“暗箱操作”,打“擦边球”,甚至以情代法,以权压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就会严重削弱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秉公用权,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破坏规矩的潜规则,决不允许法外开恩,要做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要廉洁用权。党员干部要心有戒尺,干净做事,严于律己、廉洁用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树立廉洁用权的权力观,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理想信念,头脑要清醒,立场要站稳。在工作中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把群众的监督作为鞭策自己前进的动力。“不以恶小而为之”,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做好表率作用,以高尚的品行为人,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办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 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