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凝聚党和人民意志。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尊宪、学宪、守宪、护宪、用宪,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与政治责任。
深学宪法精髓,筑牢法治信仰之基。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绝非一时之需,而是终身之课。必须系统掌握宪法的核心内容与基本原则,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领导核心与指导思想,精准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本质要求。学习要超越文本记忆,深入领会其确立的法治原则、人权保障精神与权力运行规范,领悟宪法作为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总依据的崇高地位。要将宪法学习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构建以宪法为统领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唯有通过持续、深入、系统的学习,才能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培育对宪法发自内心的尊崇与信仰,从根本上铸牢政治忠诚与法治自觉,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守法治底线,明辨是非方向。
恪守宪法原则,划定权力运行之界。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其权威性源于普遍遵守。党员干部必须将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决策与行动都不得与之相抵触。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观念,清晰认识一切公权力皆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予,皆有明确的边界与程序。行使权力必须时刻心存敬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与程序,自觉将权力运行置于宪法法律的框架之内、阳光监督之下。要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行为,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在日常工作中,要养成“遇事找法、决策问法”的思维习惯,主动以宪法法律为镜鉴,审视工作得失,规范从政行为。通过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的严格守法,有效带动全社会树立对宪法法律的普遍信仰,营造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善用宪法思维,提升履职治理之效。尊崇与学习宪法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宪法精神与原则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制定政策的依据、处理问题的准绳。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善于运用宪法凝聚共识,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化解社会矛盾冲突,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途径定分止争;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要严格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必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不仅符合政策要求,更经得起宪法法律的检验与历史的评判。要将宪法实施融入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各环节,通过扎实的法治实践,将宪法文本上的抽象规定转化为生动的治理效能与发展成果,切实护航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
(荣县交通运输局党政办 郝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