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内蒙古、青海、广西等多省区陆续推进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直指这一行政之病。公文本应是干工作、沟通的工具,但现在公文成了“拿来主义”,写的人不用动太多脑子,依葫芦画瓢,固定的开头、固定的套话、固定的结尾,制造出越多越多“看起来像那么回事、看起来都是一回事”的“样子货”。公文抄袭说到底,就是一种形式主义,把“不出错”放在了“有用”的前面,把“像模像样”看得比“解决问题”还重,时间长了,写的人觉得没劲,看的人也觉得浪费时间,文件是发了、话是说了,但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传达了啥新精神,反而模糊了,更不用说对实际工作有任何帮助。
公文抄袭,表面看是“不会写”或“不愿写”的文风问题,骨子里却是“不想干”或“不用心”的工作作风问题。当工作被简化为完成流程时,为之服务的公文便自然沦为流程中的一环,“借鉴”也就成了最佳选择。既然上级、往年、别处的文件已提供了看似周全的框架与表述,直接沿用既符合“规范”,规避了“标新立异”的风险,又节省了深入调研、独立构思所需投入的心力与时间。公文抄袭,让公文成为了流水线产品,长此以往,就会丧失结合当地、当时、当事的实际情况,丧失提出具体、有针对性的分析和措施的能力,助长形式主义之风。整顿公文抄袭之风,不能仅看作是文字上的纠偏。它必须与整治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
许多时候,公文写作之所以沦为可以随意拼贴、敷衍了事的“文字游戏”,是因为撰写者心中,并未将其视为一项承载着政治责任、公共信任的严肃工作。一篇公文,尤其是政策性文件,涉及的是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向、是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首先要在内心建立起“敬畏感”,在落笔时慎之又慎,主动去思考如何让表述更精准、更贴合实际。现实中,如果抄袭拼凑、空洞无物的公文能够轻易过关,甚至因其“稳妥”而受到默许,那么“严肃对待”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口号层面。要建立从起草、审核到签发的追溯问责制度,对因文件内容不实、照抄照搬导致政策执行偏差或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杜绝公文抄袭之风,须根植于对现实情况的真切洞察、扎实研究。扭转“闭门造车”的写作模式,将深入一线的调研作为公文生成的前置环节,走出文山会海,沉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街巷社区,在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中感知真实诉求,在具体场景的观察中获取未经修饰的一手信息,在复杂问题的梳理中精准定位政策落地的堵点与难点。脚下沾满泥土,笔下才能流淌出有温度、有依据、直指要害的实在内容,使公文摆脱“空转”,成为记录实践、回应问题、总结经验的鲜活载体。起草者不能满足于当上级精神的“传声筒”或外地经验的“搬运工”,应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的特殊性,将宏观方略分解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步骤,将分散的基层智慧凝练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为干部搭建多元的能力提升平台,围绕典型政策案例进行深入研讨,组织到先进地区或实战部门进行跟班学习,开展专项写作训练,通过持续赋能,让干部掌握把想法转化为严谨、有力、原创性文本的过硬本领,从“不敢抄”“不能抄”的被动约束,走向“不愿抄”“不屑抄”的自信自觉。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黄子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