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制造文件、留下记录,而在于凝聚共识、作出决断、解决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其第二部分对精简会议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要求,为端正会风、提升会议实效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大力压缩会议频次、时长和规模,坚决砍除不必要的环节,推动会风会纪持续向好,但依然要警惕那种“只打雷不下雨”的会议,看似周密稳妥,实则沦为“议而不决”的秀场,问题在空谈中被淡化,决策在拖延中不了了之。
会议不是单纯的少开短开、反复讨论就是达标,重点在于开实会、开有决断的会,才能真正为基层减负、为发展提速。实际的基层调研中,不少干部反映一些会议:有的场面热闹、发言踊跃,却是各说各话、回避焦点,缺乏实质性观点交锋;有的反复征求意见却无人愿拍板、无人敢担责,看似严谨周全,实则以“循环论证”掩盖决策滞后。凡此种种,不仅空耗干部的时间精力,更削弱办事效率与干群信任,必须向这种恶性拖延亮剑。
热闹掩盖不了“空谈”,严谨包装不了“推诿”。“只议不决”背后,折射出的是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叠加病症。看似是会议程序问题,根子里却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如主导缺位不能决,会议主持者缺乏引导、归纳和控场能力,任由讨论天马行空,根本无法提炼核心、捕捉共识,最终难以形成有效输出;如缺乏担当不愿决,部分主要领导存在“鸵鸟心态”,怕决策失误、怕承担责任,便以“再调研、再讨论、再研究”为托词,将会议变成规避风险的“缓冲带”;如准备不足不敢决,会议议题不明确、材料内容不详实,只顾仓促上会、照片留痕,看似民主议事,实则空走形式。
每次会议并非必须产生一个最终的、不可更改的“果”,更重要的是有一个清晰的“决”——即明确的阶段性安排部署。根治“只议不决”的会风,唯有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既做“减法”更做“加法”,才能让会议真正回归决策、协调与推动的本质功能。一要健全议事决策机制,推行“议题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让参会人员带着思考来、盯着问题议,并定期开展闭环督办,用制度刚性杜绝无谓拉扯;二要将宏观的“议题”拆解为微观的“行动项”,即使大方向一时难以决断,也要在厘清问题、研判信息、小范围试点等具体行动达成一致;三要强化担当导向,破除“少决策少犯错、不拍板不担责”的惰性思维,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正面清单”,让勇于挑担、敢于直言的干部脱颖而出,以实干论英雄,以实效定奖惩,真正让会议开之有物、议之必决、决之必行。
(西充县关文镇人民政府 谢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