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新林
202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用“十三个坚持”集中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其中“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对腐败发生机理、全面从严治党规律和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揭示了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反腐败基本规律,丰富了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内涵。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科学内涵
一体推进“三不腐”,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其科学内涵。
所谓不敢腐,是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目的是保持“惩”的力度、巩固“严”的氛围,提高腐败的违法成本,让已经腐败者受到党纪国法制裁,让企图腐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所谓不能腐,是指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为权力套上制度之笼,让心存贪念之人没有腐败的机会。
所谓不想腐,是指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宗旨意识、养成良好作风,从思想源头消除贪腐之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所谓一体推进,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从而朝着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的目标前进。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论逻辑
“三不腐”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内因和外因、自律和他律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其中,不敢腐是保障,侧重惩治和震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不能腐是基础,侧重防范和监督,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不想腐是目标,侧重教育和自律,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
不想腐必须以不敢腐为后盾,以不能腐作保证;不能腐提高了腐败成本,有利于遏制个人贪腐的欲念,使不想腐成为理性选择;不敢腐的敬畏之心和不想腐的自觉意识,有助于夯实不能腐的制度基石。“三不腐”必须同频共振、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才能真正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从反腐败策略而言,不想腐是“上策”,不能腐是“中策”,不敢腐是“下策”,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要准确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论逻辑,打通“三不腐”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协调联动,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态势。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要求
新征程上,要注重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和实践途径,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抓住不敢腐这个重点。坚持以案“开道”,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最有力武器,特别是要通过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充分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反腐败首先要从政治上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发生。聚焦国企、金融、能源、烟草、医药等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围绕腐败高发多发环节,保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追缴和纠正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切实扭转“重受贿、轻行贿”的观念。针对当前腐败手法和形态隐形变异的发展态势,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和广度。
抓住不能腐这个关键。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发现的制度漏洞,积极建章立制,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围绕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性权力,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明确权力边界和运行规则,压缩权力寻租设租空间,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的监督机制,坚持把反腐败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增强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干部因制度的刚性约束而不能腐。
抓住不想腐这个根本。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实际成效。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他律”走向“自律”。深化运用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警示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把培育廉洁文化作为夯实“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在全社会弘扬“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价值理念,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主任、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