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川党的建设全媒体记者 王兆伟
“世上没有后悔药”“时光不能倒流”……昔日搭班子并肩战斗,此后逐渐共同腐化堕落,直至同日被立案、同日被判刑,四川德昌城厢省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德昌粮储库”)原总经理余光富,原副总经理李晓刚、徐启敏的人生路径发人深省,他们在国有粮站内搭建“鼠窝”的行径值得警惕。
2002年9月,李晓刚、徐启敏同时进入德昌粮储库工作;2007年6月,余光富调入德昌粮储库担任总经理,三人由此产生交集;2016年7月,李晓刚、徐启敏同时被提拔为德昌粮储库副总经理。从搭班子开始,三人便走上了“靠粮吃粮”的同谋之路。
“2016年,德昌粮储库共产生现金收入628.5万元。2016年至2020年,粮储库通过虚假购销套取价差14.02万元,截留门市、房屋等固定资产租赁收益9.02万元,形成‘小金库’23.04万元。”办案人员介绍,自三人搭班子起,德昌粮储库就陷入财务管理混乱的境地,干部员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企业存在长期使用大额现金交易、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存在很高的廉洁风险。
一朝得手而未被发现,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三人决意“放手大干”。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三人合谋采取伪造资料、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的方式,在稻谷、玉米的轮换过程中,通过虚假轮换粮食套取国家补助款110.96万元用于单位账外支出和私分;2018年,在低温库第一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中,余光富、李晓刚私下串通商人曾某某围标串标,曾某某中标后帮助二人套取工程款40万元。
大肆攫取钱财,终是为了挥霍。2016年至2020年,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三人共同商量后,违规套取国有资金170余万元用于单位账外开支。贪心不足的三人还合谋违规挪用公款。一系列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2018年,三人涉嫌共同挪用公款93万元;2017年至2019年,三人涉嫌共同贪污49.57万元。
此外,为达到长期控制德昌粮储行业的目的,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三人还利用职务之便干预粮食价格。几年间,三人不断从粮食交易中收取“回扣”“吃差价”,这些行为严重侵害当地群众利益,破坏正常市场秩序。
“三人不仅胆大妄为,严重违纪违法,吃吃喝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件更是屡屡发生、屡教不改。”办案人员说,2020年6月,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三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翌月,德昌县委巡察组巡察结束后,三人又发生公款吃喝、购买烟酒0.48万元的问题。
长期破纪违法,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三人早已毫无党性原则。2021年10月,凉山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德昌粮储库开展巡察,在巡察期间,三人共谋向巡察组提供虚假自查报告,干扰阻碍巡察工作。
长伸“黑手”,必有被捉的一天。2021年11月30日,德昌县纪委监委对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进行立案;2022年2月18日,德昌县纪委监委给予余光富、李晓刚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徐启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三人违纪所得,并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2月22日,余光富、李晓刚、徐启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六个月、两年六个月。(责编/蒋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