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专门就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可以说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可以预见,随着制度的执行落实,必将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施细则》从政治能力、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15个方面细化了40条具体情形,明确具有其中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对组织调整的职责、程序等作出了规定。我们就要以此为契机,努力在实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常态化上有所作为,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照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制度刚性确保“能下”得到落实,以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下来的人”心服口服。
《实施细则》的出台,实质上就是把“下”作为有力杠杆,撬动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紧迫感,促使各级干部真正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因为动干部“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让一部分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下”,是为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同时,在注重干部“下”和“上”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工作,真正发挥这一制度的牵引带动作用。重视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管理,既强化约束,又加强关心关爱,让干部在岗位上更好地履职尽责。
注重“下”的干部后续管理,特别是对因问责、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的干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其整改提高,激励干部立足新岗位、追求新作为。通过能上能下和科学管理,真正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
加大引导力度,优化干部“下”的社会氛围,尽量减少干部“下”的外部阻力和压力,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干部的“上”与“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过程,也是保持干部队伍充满活力的必然过程,让广大干部清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必要性,支持和理解干部“下”的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广汉市政法委 廖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