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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足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源头活水”
2024-04-25 17:17来源:四川党建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着力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强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必不可少。必须慎始如终地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好、建设强,让社区工作者“智如泉涌”。

选贤任能,把好队伍“准入关”。政治标准是第一标准,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聘机制,从政治表现、年龄、学历、专业水平等方面设置选拔标准。社区“两委”成员依法依规选举产生,专职网格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社区书记后备人才库,注重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培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同时,根据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工作任务等,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优化工作力量配置。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探索建立新入职公务员到社区锻炼机制,拓宽优秀人才进社区工作渠道。

提素强能,把好履职“能力关”。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也面临更高要求。要把社区工作者培养锻炼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打造由党的二十大代表、“时代楷模”、最美社区工作者、全国知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组成的培训师资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培训阵地,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举办各类培训班,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群众工作、组织动员、矛盾调解等方面的能力训练,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激发动能,把好激励“导向关”。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满怀热情的关心关爱,是激励社区工作者展现新状态新形象、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营养剂”。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分类分级落实薪资待遇,市县两级增列财政专项经费,为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参与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线社区工作者进行通报奖励。拿出名额从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及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评选表彰。持续加强关爱关怀,定期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等选树宣传,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干事氛围,让广大社区工作者干有干头、闯有奔头、望有甜头。

(中共南部县委组织部  胡毅)

编辑: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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