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个别干部面对群众办事诉求和改革遇到的新情况,却因为缺少案例、文件支撑,常将“没有先例”作为借口,致使一些合理事项陷入“再研究”,必要探索被“一搁再搁”。审慎本是履职所需,但若将其异化为不担当的“挡箭牌”,势必贻误发展良机、损害群众信任。
这种“无例不为”的表象是审慎,实则是“不愿为”的托词。其背后是“少干事、不出事”的庸俗哲学在作祟,源于对未知风险的责任逃避和对既有路径的深度依赖。这种把“没有先例”视作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而非参考借鉴的思维参照,本质是担当精神的流失。同时,也暴露出“不会干”的能力短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的观念停留在“过去时”,能力困在“旧套路”,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一遇新挑战便束手无策。有的创新意识不足、缺乏系统思维,解决问题只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拿不出管用的硬招实招。只得拿“没有先例”的借口来掩饰能力恐慌。此外,更深层的症结是个别地方的制度环境“遵循旧例最保险、探索解决易担责”成为潜在规则,致使“不担责、不冒险”的利己考量反倒成了所谓的“理性选择”。
破解“无例不为”,需从思想、能力、方法、制度四个维度协同发力。首先要筑牢思想根基,鲜明树立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导向,引导干部摒弃“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消极心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遇事不避事”成为思想自觉。其次要锤炼过硬本领,加强专业化培训与实践锻炼,建好练兵场、摆开比武台,推动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干部要主动向书本学方法、向实践学经验、向群众学智慧,在乡村振兴田野、基层治理一线、群众服务窗口经风雨、见世面,练就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真功夫。再次要讲求方法策略,面对动辄以“没有先例”为由搁置的问题,善于刨根问底,厘清究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课题,还是职责交叉、流程繁琐造成的程序性梗阻,在追问中找准症结、疏通堵点。同时坚持小步精进、积小胜为大胜,以方法论的成熟托举创新实践。最后要强化制度保障,优化考核“指挥棒”,坚决破除“唯惯例论”,突出实干实绩导向;细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清晰界定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真正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鼓励创新、宽容试错的制度环境,真正把“没有先例”的挑战转化为“创造先例”的机遇。
(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何兴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