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基本履职事项是基层的“责任田”,是基层工作的主责主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从“纸上蓝图”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幸福实景”。
以“精耕细作”之态抓落实,让责任田“界限分明”。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了乡镇(街道)“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的核心职责,但清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若只挂在墙上、躺在柜里,便成了“纸上谈兵”。各地要对照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图”和“任务时间表”,确保“事事有人领、件件有人干”。同时,要逐项梳理清单事项对应的政策法规、工作标准和业务流程,编制通俗易懂的“履职手册”,让基层干部看得懂、用得上、做得来。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程序动态调整完善清单,确保清单始终与基层实际精准匹配。
以“协同共治”之策聚合力,让资源保障“配套到位”。基本履职事项的落实,不能仅靠基层“单打独斗”,更需要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资源倾斜。要建立“部门指导、乡镇主抓、村级联动”的协同机制,上级部门要定期下沉一线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干部提升履职能力。要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落实履职事项经费支持政策,确保基层“有钱办事、有人干事”。要完善运行机制,基本履职事项需要跨部门协同的,乡镇(街道)“吹哨”,相关部门要快速“报到”,形成“基层点单—部门接单—联合解题”闭环。
以“严督实考”之力促实效,让干好干坏“一目了然”。《具体措施》明确,要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要坚持“绩由事考、人以绩论”,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定期考评+年终总评”的考核体系,将清单完成率、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核心指标纳入考核范围,科学评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树立“照单履职、按单问责”鲜明导向,结合履职事项清单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外,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清单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确保清单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不仅是基层的“任务书”,更是保障基层高效运转的“导航仪”。只有把基本履职事项这块“责任田”耕深、耕细、耕实,让基层干部“耕者有其所、劳者有其获”,才能真正释放基层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龚乙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