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子鑫
近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二点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事业之兴,惟在得人;用人之道,导向为先。一个旗帜鲜明的用人导向,是引领干部队伍奋发有为的指南针与风向标。组织部门要突出实干标准,用好考核评价的“度量衡”,筑牢担当作为的“防护墙”,让实干者得实惠、有为者有舞台,激发整个队伍的蓬勃朝气。
建立人事结合“大坐标”。确立“能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激励实干者的关键所在。现实中,部分干部表里不一,在不同场合展现“多重面孔”,为精准识人带来了难度,若考察不深、辨识不准,就可能导致用人失误。因此,组织部门应着力构建“以事察人、因事择人”的考察机制,紧密结合“岗位需求”与“干部特质”,通过立体化、多维度审视干部的德才表现、显潜业绩与工作生活,有效鉴别“两面人”,精准选拔那些真正“扛事、做事、成事”的干部,确保优胜劣汰、贤能者上。同时,要注重“人”与“岗”的优化配置,依据岗位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专长,坚决摒弃资历优先、照顾平衡等陈旧观念,实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激活干部“想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内在驱动力。
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体系,是引领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指挥棒”。组织部门必须校准“风向标”,清晰界定“真干事”与“会来事”的差别,坚持以实际贡献定优劣、论升降,充分释放考核的正面引导功能。精准“考准”是前提。要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的考核方式,既要识别显性业绩,也要发现潜在贡献,考出干部的个性特点与长远潜力。将日常表现与年度评价相结合,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相结合,线下实绩与线上数据相结合,个人政绩与集体成果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的实际表现,让考核结果成为“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可靠依据。有效“运用”是关键。强化结果兑现,有作为的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级评定、荣誉表彰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实现“干得好”就能“用得好”。打通“能下”的渠道,让那些安于现状的“佛系”干部、消极应付的“躺平”干部、甚至自暴自弃的“摆烂”干部让出位子、受到约束,形成清晰明确的优劣界限。
筑牢容错纠错“安全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前方并无成熟路径可循,本质上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个过程中,探索中的偏差、改革中的失误在所难免。建立起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为担当者送上“定心丸”,为实干者提供“防护盾”,才能彻底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点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要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标准化认定程序,细化具体情形,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清晰界定“可容”与“不可容”的界限。精准区分“探索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出于公心”与“谋取私利”、“程序瑕疵”与“违纪违法”,确保机制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为真正的改革创新者“保驾护航”,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正确看待并公正使用那些经过容错认定的干部,健全相应的激励与保护措施。对于影响期满、表现良好且符合条件的曾被问责或处分的干部,应依规合理安排使用,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焕发“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的激情与活力,推动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县委组织部团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