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祥禄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必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
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成员确认规则,规范农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有利于推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既体现集体组织优越性又调动农民个体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有利于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有利于健全农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农村集体经济是支持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通过立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同时,从法律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的现象,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对宪法实施和民法典贯彻落实具有重要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贯彻宪法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突出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重要主体的属性特征,合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促进宪法实施。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具体落实了民法典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的规定,有利于民法典的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包括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8章67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清晰界定成员定义与确认规则,让成员身份的认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了组织职能,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时有法可依;总结了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并法律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扶持措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明确了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第一章 总则,共10条,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职能职责、特别法人地位、监管部门等。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和定位,落实民法典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的规定,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本章和其他相关章突出对妇女各项权益的保障,保障离婚后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权等。
第二章 成员,共8条,吸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参考司法实践和地方立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确认、退出及丧失规则,同时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组织登记,共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合并、分立等事项。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机关,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
第四章组织机构,共10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从法律制度上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顺畅,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共13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财产的主要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经验,确定对集体资源性财产、经营性财产、非经营性财产分别依法进行管理的原则,确定集体收益分配的原则和顺序,明确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可以量化到成员,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途径,建立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财务报告制度及审计监督等作了规定。
第六章 扶持措施,共7条,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支持等方面,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作出原则规定。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共8条,明确争议解决机制和法律责任。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争议的解决途径,明确成员撤销诉讼制度,建立成员代位诉讼制度,规定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贯彻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是“三农”领域的一件大事。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就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相关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年4月,中国农村杂志社编辑出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刊》,包括卷首、特稿、聚焦重点、专家说法、贯彻落实五大板块,内容十分丰富。要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强化宣传,抓好培训,加强调研,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防止返贫致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要持续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丰富宣传载体,深化针对性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基本要义、实践要求。加快完善配套法律制度,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这部法律及其配套制度、政策。
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组织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化发展。
要创新村企共建共享,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深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自身资源条件、经营能力,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特别是重视处理好“外嫁女”“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加强政策扶持,强化人才支撑,不断创新治理模式,推动实现乡村善治。
要结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抓紧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约束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
要认真总结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时回应基层和群众关切、需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解决具体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更好地贯彻落实这部法律。
(作者系四川旅游学院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