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川党的建设全媒体记者 王兆伟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胡某某在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量身定制招标条件助其顺利中标,胡某某从中收受贿赂58万余元。今年2月,胡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日前,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这一典型案例,在当地引发强烈震动。
泸州市龙马潭区纪检监察干部研判招投标问题线索。图/曾永强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7月,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泸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部署,泸州市纪委监委重点聚焦2018年1月以来的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服务类、货物类招投标,清仓起底相关问题线索,坚决查处破坏市场秩序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深挖严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肆意干预和插手招投标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系统、本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形成重点问题台账,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泸州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和提升办案质效。同时,积极运用“市本级室组融合联动组+联系县(区)纪委监委”片区协作机制开展协调联动,在专项整治中实现联动监督、协同监督、一体监督。各县(区)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方案,整合区县监督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向深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做好闭环管理,实行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快查快结,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积压。”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专项整治期间,全市累计清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1917个,抽查项目201个,发现问题线索42件,行政处罚17件。
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泸州市强化以案促改、源头预防、标本兼治。“我们全面梳理全市各级各类公职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背后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督促形成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推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长效治理。”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通过督促发生典型案件的县(区)和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最终实现“以案促治”。
目前,泸州市纪委监委已推动健全《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泸州市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关于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通知》等制度12项,招投标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责编/冯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