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乡村振兴的根据地。选派干部驻村,不仅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更是磨砺干部品性、选拔考察具备综合素质优秀干部的有效途径。驻村干部务必要“驻心”“驻情”“驻行”,才能“驻”出实效。
一要“驻”立攻坚克难的决心。“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偏远农村不仅路难行、业难兴,而且人心难统、村貌难改,诸多的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每一位驻村干部。前方的路即便再艰难,驻村干部也要不负党和国家的重托,勇往直前,发扬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敢于主动作为,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
二要“驻”倾以人为本的怀情。“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驻村干部不仅要以“老乡”作为工作对象,还要把他们当成“一家人”。要搞好基建,惠及全民,靠“组组通”公路等优惠政策帮助修建农村硬化路,完善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搞好户厕改造、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建起文化休闲广场。要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对需就学的按层级申请教育资助、需就医的按病种报销费用、需改房的按等级解决危改指标。要帮助贫困群众谋求职业发展,充分挖掘劳力资源,对在村宜就业的选派到当地工厂、合作社、乡村民宿上班。要及时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坚持走街串巷听民声,完善村规管好全村“大家庭”。要主持公平正义,发动村委干部、生产队长、群众力量打击歪风邪气,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文明家庭”评比,全面净化村风组风,用“一家人”的怀情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三要“驻”出脚踏实地的径行。“群众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发展产业是脱贫之本、富民之基。驻村期间,要牢固树立产业优先的理念,借“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特”发展规划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之力帮助责任村发展扶贫产业。不仅可以通过专项扶贫资金建起光伏发电等产业,还可以因地制宜不断发展完善当地水果蔬菜产业、肉牛肉羊养殖产业、桑茶叶等产业,逐步解决困难家庭养老分红问题。要科学规划,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乡村振兴路径,一步一个脚印地带领村民脱贫致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崇州市委组织部 刘高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