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的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历来受到党的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建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保持公安业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任务完成。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四川公安在厅党委领导下,党建思路,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①,做到“四个合格”②确保公安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确保广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确保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有效落实,从根本上保证党对公安队伍绝对领导。
探索互联网+党建,开展“一项工程”,打造“智能党建”
2015年,自从“互联网+”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宣告“互联网+”时代正式到来,这也意味着互联网+党建工作时代到来,意味着机关党建工作将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潮流,为此,厅机关党委分两步探索实施“互联网+党建”工程。
建好网上党建专栏。合理利用好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党建板块,将线下党建相关工作架构到线上,建立集党建活动开展、制度建设、政策宣传、业务公开为一体的党建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员的集体智慧,建成大家愿意看的网上党建。结合开展有奖征集党史故事活动、“廉政文化大家谈”和“我身边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激励党员参与党建的热情。同时,将大家报送的故事、文章择优登载在网站上,切实增强网站的可读性。
培养参与网上党建的良好习惯。创新党员学习方式,增强信息传播时效性。定期摘编 “天府先锋”“廉洁四川”“廉洁公安”等微信公众号中的党建要闻要事、学习热点,通过QQ工作群、“厅机关党委”微信公众号,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全体公安机关党员及时推送,帮助党员培养良好随时随地学习党建、关心党建、参与党建的良好习惯。
与进俱进的创新网上党建。利用网络信息量大、传播快、时效性强、能互动、沟通便捷等特点,积极探索和开拓网络党建同时,通过网络技术来对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平台手段进行创新,全面提高利用信息网络深化公安机关党建能力,提高利用网络对党的建设引导和深入管理的能力,利用网络党建既能够提高党建信息发送速度又能够及时听取群众建议优点,及时引导和纠正社会舆论,抢占舆论高地,在党群之间架起简洁、高效、便利的桥梁。
持续转变作风,落实“两个推进”,打造“科学党建”
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服务人民”的天职,通过扎实开展“两项行动”,以“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公安机关党员作风建设。
推进“党员作风再转变”。以正风肃纪为抓手,继续抓好党员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关注变异和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为警不作为”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党员不守党规党法问题、不讲理等问题,强化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结果及时通报,起到时刻敲警钟的目的。专人专职负责对党委(支部)会议决议、议定事项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级纪委转办信访件等投诉事项跟踪问效,对完成不力人员不留情面地进行通报,运用“四种形态”倒逼顽疾解决和责任落实。
推进党建和业务相协调发展。克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要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实现工作过程的对接。紧密围绕业务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把年度工作的重点(要点)作为制定党建工作的主要参考内容,使(党委)支委会成员、党小组成员、普通党员或专兼职党务人员有明确任务,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实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节奏上同频”。在重点工作中,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建工作贯穿到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公安机关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一是重点工作开展前,要针对工作特点和任务要求,发动党员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为业务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依据。二是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教育人”“凝聚人”“激励人”的功能,为完成公安机关工作提供思想基础保障。三是公安机关工作完成后,要把党建目标任务和公安机关工作目标任务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增强组织和党员自觉搞好党建的积极性。运用好“三亮三比活动”(三亮:亮职、亮责、亮绩;三比:比作风、比业务、比形象),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来检验效果。
夯实组织基础,落实“三项制度”,打造“规范党建”
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新形势下党建的根本要求,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
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在厅机关党委的统一指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党委(支部)班子成员联系党建工作制度。将班子成员编到每一个党小组,做到执勤岗位有党员,组织活动有党员,让党员无处不在。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在深度和广度上推动班子成员“双报到”试点工作。
落实“党建分工负责制”制度。履行“一岗双责”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工配合,明确责任。公安机关党委(支部)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委(支部)书记是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抓好公安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抓好各自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年底向党委(支部)报告联系点的党建工作。
落实“党建述职报告”制度。实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并将述职作为公安机关党委(支部)班子履行党建职责的“检阅台”,促进党委(支部)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机制。年底,班子成员向党委(支部)大会作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各党小组组长向所在的党小组作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根据述职报告内容和平时所了解掌握的情况,现场组织测评,并对排名靠后的委员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
加强队伍建设,达成“四个转变”,打造“活力党建”
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立求在转变中求突破、建设中求变化、实践中求上升,努力拓展党建视野,不断激发党建活力,更好地引导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达成以人为主向以事为主的工作对象转变。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推动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党建工作要点落地生根。党委(支部)根据厅机关党委工作要求,建立党建工作月清单,细化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经党委(支部)审核通过后,在四川省公安机关门户网站板快公示,作为过程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
达成由结果评定向过程管理的转变。对党建工作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支部)根据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对各自党建联系点的党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和质量效果,对存在困难的提出意见建议,对推进不力的加强督办检查,保证工作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达成由正向激励向奖惩并重的转变。开展“学先进、促后进、优业务、创一流”活动,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好的党员,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典型培树宣传规范细则》相关内容,分层次挖掘典型并予以表彰;开展警示教育,对存在的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强、工作中 “庸、懒、散、浮、拖”、个人行为在单位造成负面影响或群众普遍反映表现极差的党员,报请党委(支部)按相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达成由突击考核向平时考核的转变。结合《四川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制定、落实党委(支部)党建工作清单,实行季度小考,半年中考,年底大考。每个季度末,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本季度党建工作项目开展情况。党委(支部)成员对照清单,对各党小组的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党员教育、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季度小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全年共开展4次小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突出思想建党,开设“五个课堂”,打造“多维党建”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地公安机关党委(支部)开办“党章讲堂、书记讲堂、名家讲堂、典型讲堂、流动讲堂”五个课堂,通过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开设“党章讲堂”。充分利用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契机,将党章11章53条划分到四个季度,每季度安排一名经验丰富的党员备课,在季度最后一个工作周的组织生活时间,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章,增强公安机关职能意识,增强党员的职责意识,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
开设“书记讲堂”。结合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示范化建设规范,党委(支部)围绕如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召开讨论会,进行建言献策。党委(支部)书记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结合学贯十九大精神、习主席来川讲话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公安机关党员讲堂课。7月,党委(支部)书记结合单位年度重大活动、部门实际,为党员讲堂课。
开设“名家讲堂”。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用党建经费购买填充一批名人名师著作的党建书籍,整合配齐“党员干部之家”设施设备,增添公安机关党建的书香气。党委(支部)负责推介党建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鼓励有条件的股室安排人员利用周五下午到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红色教育基地等地学习参观,走近名人名师的思想。精选一批包括社会文化、人文历史、意识形态、时政要闻等方面的学习热点,邀请名家名师面向公安机关党员授课,培养党员干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引领行业风尚,升华思想境界,陶冶干部情操,增强文化底蕴。
开设“典型讲堂”。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一是组织开展“争当代言党员、向身边先进典型看齐”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我是党员我代言” 评选标准,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参加的活动,在全省公安机关选树60名左右先进典型作为“我是党员我代言”代表。二是学习外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独特优势,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公安机关党员聆听这些身边及外部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党员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我为党旗添光彩、争当优秀公安人”征文演讲比赛,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绩,展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抒发对党的信仰,促使党员的思想认识再提高,积极投身公安事业。
开设“流动讲堂”。对党建基础知识、党建基本制度、最新时政焦点、热点,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与“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等进行梳理精编,制作成好带、好读、好懂的《党建应知应会口袋书》,公安机关干部人手一本,随身携带、随手翻学,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务必清廉自身、当好先锋模范。
强力推动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是实现治蜀兴川总体谋划和战略部署,是实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党对公安绝对领导重大现实课题。
①“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②“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③“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①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③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④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④“四风”(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三是享乐主义,四是奢靡之风)
⑤“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⑥“两准则”(两个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⑦“四条例”(四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⑧“一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⑨“双报到”(决定在全处开展机关党组织到结对共建单位报到、机关党员到结对共建单位报到,以下简称“双报到”活动)
(四川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处 张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