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破难题,本是基层干部的职责所在。然而,个别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却本末倒置——把“自证安全”置于“推动工作”之上,把“程序合规”凌驾于“解决实效”之上,把“个人免责”优先于“群众满意”之上。这种“防御性行为”的蔓延,正消磨着基层的干事锐气,必须深入剖析其成因,引导基层干部卸下“防御”盔甲,回归“为民”本色。
回应“问责焦虑”,克服“怕担责”,主动“敢负责”。“为官避事平生耻。”近年来,个别基层干部深陷“问责焦虑”之中,遇事层层请示、步步留痕、处处避险。究其根源,在于问责泛化、简单化、扩大化,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将“规避责任”凌驾于“推动工作”之上。因此,必须深入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容错纠错机制,让问责回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本意,真正为干部“松绑”、为干事“赋能”,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蔚然成风。
纾解“权责困境”,破除“无权为”,全力“善作为”。任务层层加码、权力层层上收容易导致权责困境,“小马拉大车”成为必然。权责不对等之下,“程序合规”成了避责工具,“制度合理”反必须理顺权责关系,明确县乡之间、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职责边界,以权责清单细化“属地管理”的事项范围和准入机制,推动管理权限向基层下沉,帮助基层干部从“无权为”中走出来,在“善作为”中干出实绩,充分释放基层治理效能。
校准“政绩偏差”,扭转“重私心”,坚守“为公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有的基层干部却政绩观错位、价值观偏移、事业观扭曲,忘记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思想上的偏差,必须从制度上校准、从导向上纠正,需要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持续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以公心赢民心、靠实绩树口碑。
(什邡市师古镇人民政府 周夏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