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成根

两年前的秋天,我沿着鱼洞河来到位于大山深处的广元市利州区红旗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刚到村上时,我发现村里年轻人少,常常见到的不是老人,就是放学后的孩子,村里的“顶梁柱们”都在外务工。
为了尽快让村民认识我们,驻村工作队想着办一场法治宣讲,既能提升大家的反诈意识,也能和大家聊聊家庭教育。但没想到,和村民的初次见面,是一个并不“完美”的开始。
“娃儿的事情,是别人家里的事情,我们咋去干涉?”当我第一次站上乡镇学校的讲台,对着村组干部和村民们讲精心准备的法治“育儿经”时,受到了村组干部的质疑。我内心也在反思,我毕竟还是一个不到30岁、毫无育儿经验的年轻人,讲的这些内容确实“不接地气”。
就这样,在这场“有点失落”的宣讲后,我的驻村生活真正开始了。但我并没有气馁,既然初次见面留下了遗憾,那就多见几面。我默默给自己打气,也开始不断地调整和村民们的沟通方式。慢慢地,我不再站到讲台上讲,而是习惯性地搬张凳子坐到他们身边,用家乡话和他们聊聊身边发生的事儿,顺便讲讲这些事儿在法律层面是咋规定的。慢慢地,村民们也不再“拘束”,和我说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我的孙子我愿意管,但他爸爸也应该担起做父亲的责任嘛。和我女儿离婚后一分钱都不给小孩,我女儿去世后他还是不管小孩,我连去哪儿告他都不知道。”走访中,一位村民一边整理女儿遗物,一边噙着泪水跟我说。交谈中我了解到,孩子父亲已在外地组建新家庭,与他们断了联系。
回到村委会后,我喊上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村组干部商量解决办法。大家认为,孩子现在不仅需要法律支持,还需要民政和心理救助。于是,我们立即把相关情况向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司法局等部门汇报,帮助解决问题。现在,孩子已经得到民政和心理上的救助,其父亲不愿出抚养费的问题也在进一步跟进。“没想到这么多人关心我们家的事情,费心了!”老人给我打电话时满是感谢。
其实,不管是孩子的事,还是老人的事,村民愿意告诉我的“家事”越多,我在村上就越有干劲。到任以来,我们驻村工作队已经开展了未成年人主题法治宣讲6次,集中慰问留守儿童、低保户儿童3次,为2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5名经济困难的老人申请到户产业资金共计2.5万元,并根据在村老人发展庭院经济的意愿,向派驻单位争取3万元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购销老人们的农副产品。
今年71岁的李国学,就因为发展庭院经济生活有了向好变化。因有肢体残疾,李国学只能在自己的庭院里养鸡种菜,但因缺乏资金,种植养殖较少,年收入较低。在了解到他有扩大养殖的意愿后,我们帮他申请了3000元到户产业资金。经过一年的发展,他的鸡舍如今“满满当当”。
驻村的日日夜夜,也让我们和村组干部的心渐渐靠在了一起。红旗村党支部书记骄傲地说:“这两年,我们开展得最好的工作,就是对老人孩子的关心爱护。”大家的肯定,就是今后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作者系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利州区荣山镇红旗村第一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