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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中要发挥好“三个作用”
2024-11-13 16:23来源:四川党建网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和国家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一伟大征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中坚力量作用,才能共同推动乡村向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大步迈进。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组织处于乡村工作的最前沿,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基层党组织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凝聚力和领导力。一方面,要强化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让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党组织有能力引领乡村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党组织要发挥统筹协调功能,整合各方资源,为乡村发展谋篇布局。无论是争取政策支持、引入外部投资,还是协调村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基层党组织应站在全局高度,合理调配资源,力争引进现代化农业企业,建立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于乡村风气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产业发展中,党员干部应积极探索创新,带头发展特色产业,成为村民致富的引路人,比如在成功探索新型种植养殖模式后,积极向村民传授致富经验。在乡村治理方面,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党员干部还要在弘扬文明乡风上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村规民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抵制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让村民看到乡村振兴的希望和方向,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中坚力量作用。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为了人民,也必须依靠人民。人民群众对乡村的情况最为了解,他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在乡村建设中,鼓励村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工作,让他们成为乡村面貌改变的直接参与者。在产业发展上,激发群众的创新活力,引导他们立足本地资源,发展适合自身的产业。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探索经营农家乐、制作特色手工艺品,共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要让人民群众共享乡村振兴成果,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形成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

(都江堰市龙池镇人民政府 殷帅桥)

编辑: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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