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广大干部要坚持在推动重大改革实践中于“法”有据、循法而“治”,不断夯实制度“硬核”、狠抓实干“硬招”、办好民生“硬事”,让法治推动改革“蹄疾步稳”,让改革完善法治“吐故纳新”,以法治智慧、改革担当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擦亮“变”与“定”的辨识度,用法治夯实改革根基,让制度硬核“向深”扎得更实。改革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创新求变、重大政策突破迭变,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规律;法治的核心就是稳定规则、安定秩序,引导全社会自觉共同遵守。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之“变”与法治之“定”两者是辩证统一、互相支撑的。广大干部既要顺应改革需求,自觉尊崇法治,更要在法治下推动改革,让法治为改革提供持续有力的“制度承载”,让改革持续迸发内生动力。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深化改革的各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置于法治体系和框架之中,实现改革的触角延伸到哪里,法治保障制度就衍生到哪里。坚持培育法治思想、贯彻改革理念,遵守法治规则、创新改革举措,充分发挥法治助推改革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擦亮“破”与“立”的辨识度,用法治排除改革梗阻,让实干硬招“向前”走得更稳。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我国古代从著名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等变法图新,到近代戊戌变法救亡图存的改革探索,蕴藏着“破旧法、立新法”的宝贵历史经验,深刻阐明了“破”与“立”的辩证关系:只破不立,改革断带;只立不破,制度断层。当前,世界局势风云诡谲,国内改革领域考验加剧,改革预期如何实现?改革成果如何巩固?广大干部唯有锚定改革主题主线,重点以法治领域改革为突破口,坚持依法行政破除改革壁垒、依法办事落实改革举措,以法治思维统筹改革力量、平衡各方利益,以法治方式调节市场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善于总结改革实践中的重要经验、重大成果,适时出台符合改革趋势的法律法规,让改革实践的“试验田”开出“法治花”,让改革持续乘风“破”浪、勇“立”潮头,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而致远。
擦亮“行”与“效”的辨识度,用法治巩固改革成果,让民生硬事“向好”迈得更近。改革发展直接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法治成效真实反映民愿、维护民意。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当今社会转型加速推进,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向寻求权益保护、追求公平正义明显转化。广大干部要深情饱含“民生跟着民声走”的为民情怀,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围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基层治理、教育医疗、生态保护、市场环境等多维度的法治诉求,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诉源治理等法治领域民生实事,善用法治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可见可信,让幸福日子可感可触,真正实现法治红利服务基层百姓事,让改革成果飞入寻常百姓家。
(邻水县司法局 涂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