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融入灵魂,校准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坐标”,确保在奋斗的航道上行稳致远。
用“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好学心,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上发力,校准自我革新的“坐标”。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和理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间的相互联系,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中,不断把对《条例》学习的新认知,转化为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事业观的新领悟,防止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断提升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能力和水平。
用“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心,在脚踏实地、知行合一上发力,校准自我完善的“坐标”。“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学”,落脚点在“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规党纪当作干事创业的“底气”和担当作为的“支柱”,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面对各类挑战、诱惑和考验,始终坚守本色、恪守本分,做到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形成依规用权、按章办事的自觉和习惯。同时,要时时明辨“思想行为有没有偏差”,处处明察“举止边界有没有逾越”,事事明确“担当实干有没有到位”,以《条例》为“戒尺”,把牢“尺度”、把准“刻度”,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做到“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
用“两袖清风朝天去”的廉洁心,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上发力,校准自我净化的“坐标”。古人云:“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从很多小官巨贪、微权巨腐的典型案例来看,很多都是从看似不起眼的一条烟、一瓶酒、一顿饭的“小恩小惠”开始,并一步步滑向“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逐条逐句对照《条例》,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始终用党纪党规衡量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绷紧每根“神经”,拧紧每个“开关”,不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掉心智,不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失方向,从小事小节上守住拒腐防变防线,练就“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定力,在一点一滴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内江市委组织部 市中区委组织部 廖瑞雪 朱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