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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提高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2022-08-19 12:3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陈竹

核心提示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要求,为做好人大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努力方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持续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齐心协力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全新概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提出有一个过程。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提出“全过程民主”的概念;2021年3月,“全过程民主”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我们党关于民主的立场、理念、观点,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清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和中国政治制度运行的内在逻辑;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三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其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2022年3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我国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目的是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构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宪法法律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同时通过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民主监督体系,形成人民对国家运行的有效监督。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得以畅通表达,国家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权力运行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这样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体现。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四川人大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省委先后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谱写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新篇章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着力提高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贡献人大力量。

一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二是在依法履职行权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审议制定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的过程中,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方式或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脱贫、全面创新改革、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深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制定修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回应人民关切、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牵头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决定+条例”的方式开创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用立法保障良好生态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旅游工作、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报告,以监督之力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2015年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8轮执法检查,覆盖88个贫困县,推动依法治贫、依法扶贫、依法减贫,用法治规范扶贫工作、稳定减贫政策、强化脱贫责任,确保扶贫开发、脱贫摘帽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正确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截至2020年底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累计联系困难群众42万余户,走访慰问贫困户140余万人次,捐款捐物近3亿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访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专项活动,3个月走访企业近7万家,走访群众160余万人,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问题9.9万余个,提出意见建议4万余件。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省各级人大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实开展“双联系”工作,规范“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建设运行,进一步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和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人大工作队伍的要求,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加强机构建设、强化组织队伍,着力锤炼优良作风、严明各项纪律,着力充实基层人大、巩固基层政权,不断加强四川人大自身建设,更好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在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中持续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新时代新征程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支持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在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工作中,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切实做到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是突出抓好民主立法,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地方立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创新民主方式、改进民主举措,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特点。持续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切实把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的过程作为普法和凝聚共识的过程,有效推动实现民主立法。加强立项评估论证,从立项这一工作源头上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保证立法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确保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统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不断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功效,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中的实现。

三是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保障民主监督权利实现。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监督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全景图的过程。要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对口督办、定期反馈等制度,实施审议意见具体问题清单式管理,探索完善二次审议、满意度测评等跟踪监督手段,逐步实行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推动开展重点领域各级人大联动监督,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严把代表“入口关”,切实优化代表结构,在时间安排、程序步骤上加强统筹,做好新一届国省代表选举工作。深化“双联系”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强化双向工作互动交流,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更好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法,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的沟通机制,完善跟踪对接中央国家机关办理由四川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机制。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在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过程中做好代表工作,把代表的有效参与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

五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要按照省委书记王晓晖对进一步加强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五个作表率”的要求,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人大党组织的整体效能。根据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做好制定修改省人代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等工作。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不断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指导市州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编辑:母婧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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