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 “四风”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 “双节” 期间的作风言行立起标尺、划定红线。节日是作风建设的 “试金石”,节点更是党性修养的 “大考场”。唯有明底线、划界线、守基线,以严的作风、实的行动答好每一道 “考题”,方能让节日清风拂面,让团圆满溢幸福。
亮明 “宁失人情、不越雷池” 的底线,答好廉洁过节 “判断题”。节日期间的人情往来,往往是 “四风” 问题隐形变异的 “温床”。“尽小者大,慎微者著”,一张包装精致的购物卡、一盒家乡特产、一个看似普通的电子红包,表面是 “礼尚往来” 的人之常情,实则是检验党员干部廉洁定力的 “判断题”—— 是坚守原则、果断拒绝,还是模糊界限、心存侥幸,直接关乎纪律防线的牢固与否。《通知》明确列出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 “负面清单”,绝非无关痛痒的 “小事小节”,而是滋生腐败的 “第一粒扣子”,更是背离群众、损害公信力的现实表现。回望近年来查处的案例,不少党员干部正是在节日 “温情围猎” 中放松警惕,从收受一份 “薄礼”、参加一场 “私宴” 开始,一步步突破纪律底线,最终从 “破纪” 滑向 “破法”,教训深刻、发人深省。面对这道 “廉洁考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严辨 “人情” 与 “纪律” 的边界,坚决抵制 “人情债” 背后的利益输送。要始终牢记 “清廉是福、贪欲是祸”,把廉洁要求融入节日交往的每一个细节,让节日回归团圆本真,让人际关系回归简单纯粹,以 “不越雷池一步” 的坚守,交出廉洁过节的 “满分答卷”。
划清 “廉腐之间、俭奢之分” 的界线,答好勤俭节约 “应用题”。中秋赏月、国庆家宴,本是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温馨时刻。但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将节日聚餐异化为公款吃喝的 “奢靡宴”、讲排场比阔气的 “面子宴”,不仅背离了节日的文化内涵,更与我们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历史与现实反复证明,勤俭节约是干事创业的 “传家宝”,铺张浪费则是腐蚀干部、败坏风气的 “腐蚀剂”。《通知》旗帜鲜明提出 “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既是对节日作风的硬性要求,更传递出一种鲜明的价值导向 —— 勤俭节约不仅是纪律规定,更应成为党员干部的生活习惯、行为自觉。这就要求我们在 “舌尖上的浪费”“餐桌上的奢靡” 这道 “应用题” 上,既要有清醒认知,更要知行合一:赴家宴时,带头践行 “光盘行动”,不搞 “剩宴”;办酒席时,拒绝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日常消费中,坚决抵制 “高档烟酒”“豪华礼盒” 等奢靡之风,向 “面子文化” 说不、向 “攀比心理” 说不。党员干部作为作风建设的 “领头雁”,更要把勤俭节约融入节日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米做起,于细微处彰显作风、在点滴中涵养美德。让健康节俭的消费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 “尚俭戒奢” 的自觉,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让节日的 “幸福味” 里,多一份清正、少一份浮华。
恪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的基线,答好为民服务 “实践题”。对群众而言,节日是享受团圆、感受温暖的 “幸福期”;对党员干部而言,节日绝不是责任 “空档期”,而是践行初心、服务群众的 “黄金期”。《通知》特别强调要 “着力纠治在服务保障经营主体、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这一要求直指 “节日作风” 的关键 —— 为民服务没有 “节假日”,检验初心使命的 “实践题”,必须时刻在线、答好答实。“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节日期间,群众的需求更具体、更迫切:市场供应是否充足、物价是否稳定,关乎群众 “菜篮子”“米袋子” 的安心;景区秩序是否井然、交通出行是否顺畅,关乎群众 “游玩路”“团圆路” 的舒心;应急值守是否到位、突发情况能否快速处置,关乎群众 “安全感”“幸福感” 的放心。这些看似琐碎的 “小事”,都是为民服务 “实践题” 的关键得分点,容不得半点敷衍、丝毫懈怠。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心上,主动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中:市场监管干部多到商超菜场看一看,确保食品安全、价格平稳;社区干部多到居民楼里聊一聊,帮独居老人解决生活难题;交通民警多在路口路段守一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用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在节日的烟火气中,真切触摸到党和政府的温度,感受到 “人民至上” 的分量。
广大党员干部当以《通知》为镜、以纪律为尺,将廉洁、勤俭、为民的要求融入节日每一处细节,于点滴之间彰显优良作风,用实际行动守护节日的清朗与祥和,让 “清风” 与 “团圆” 相伴,让 “幸福” 与 “责任” 同行,以过硬作风为佳节增色,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添彩。
(西充县晋城街道 幸小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