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依法治区(市)县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市级各部门,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现将《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成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2024年“宪法宣传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成都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可结合实际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
(四)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五)深入宣传“八五”普法以来成都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成效。
在宣传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把宪法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五、活动安排
(一)宪法日主场活动
结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活动主题,12月4日,举办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简阳市)
(二)专题活动
1.发布《成都市普法品牌目录》。“八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积累形成了大量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具有较强识别度、知名度、影响力的普法工作成果,已成为全市普法工作的响亮名片,经挖掘、整理和推选,形成了《成都市普法品牌目录》。运用省、市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扩大普法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网络答题竞赛。按照司法部关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有关要求,依托“Law-City法治成都号”微信公众号、“法治成都”政务微博等开展宪法宣传周互动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活动的推广。(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服务伴我行”活动。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成都司法通”微信小程序等途径获取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各区(市)县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如:宪法法律进社区、法治游园会、法治文化作品展、法治文艺汇演等。〔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三)主题活动
2024年成都市“宪法宣传周”设立7个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1.宪法进乡村。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宪法进社区。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
3.宪法进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宪法宣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4.宪法进学校。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宪法晨读等,通过宪法晨读、主题板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宪法进企业。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结合“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台)
六、媒体宣传
1.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宪法主题线上宣传活动,投放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海报、标语等,开设宪法解读专题及专栏,扩大“宪法宣传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
2.在公园、广场、车站等人群聚散地和居民活动聚集地投放宪法主题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户外LED屏幕、出租车顶灯、公交地铁视频等载体上播放宪法专题宣传视频、标语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
3.在成都日报、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成都传媒集团,各区(市)县〕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释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区(市)县委依法治区(市)县办、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工作信息、活动总结于12月9日前报市司法局。
联系人:颜 刚;联系电话:61881872;邮箱:cdfzxc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