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印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评估指标(试行)》(下称《成效评估指标(试行)》),要求各地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县(市、区)对当年的建设任务进行成效评估,评估结果报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备案。
据介绍,年初印发的《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明确提出对标全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未建成村和规划建设任务,分类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每年从未建成村中支持建设2000个,2024年至2028年共支持建设1万个。
为有效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建设成效,《成效评估指标(试行)》设置生活宜居、发展宜业、治理有效、环境优美等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针对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山区以及民族地区等不同地理条件,设定符合各评估区域特性的具体二级指标,以体现评估标准的差异化与精准性。《成效评估指标(试行)》涉及的评估区域,包括成都市青白江区、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涪城区等22个县(市、区)在内的平原地区;资阳市雁江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广安市广安区等70个县(市、区)在内的丘陵地区;广元市利州区、绵阳市平武县、达州市万源市等33个县(市、区)在内的山区;绵阳市北川县、乐山市峨边县、甘孜州康定市等51个县(市)在内的民族地区。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尹梦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