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起源于1963年,当时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之后,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在穿越时空中历久弥新,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到“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再到“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依靠群众,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枫桥经验”不断发扬光大,就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置顶人民”,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而牢固基层政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从辽宁沈阳牡丹社区的“三零”工作法,到福建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从舟山的海上“枫桥经验”到宁夏打造“塞上枫桥”,这一条条打通幸福的“民心路”,离不开为民造福的奉献与实干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枫桥经验”要在不断创新中得到丰富和发展,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通过建立“四室、两中心”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通过推广“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枫桥经验”的时代含义,解锁“枫桥经验”的“善治密码”,汲取经验、启迪智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使群众成为矛盾化解和基层自治的主力军。
(谢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