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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法治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行
2021-09-24 16:10来源:四川党建网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而法为治理之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乡村振兴最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营山县司法局城南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推动营山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破难题补短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针对涉农村(社),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升级,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实践能力。同时,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促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为各村(社)确定了1名具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要求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引导村(社)干部依法治村,引导村民学法守法,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并参与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将各村(社)确定的法律顾问、值班人民调解员姓名、联系电话对外公示,方便群众咨询联络。截至目前,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10件,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份,开展心理疏导20人。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城南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围绕村民关心的问题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展开培训,针对乡村比较突出的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该所着力把握矛盾焦点,结合法理和情理进行讲解疏导,合力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定纷止争。此外,还邀请了专业律师到现场为人民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服务乡村振兴。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矛盾纠纷调处15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0余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2020年,城南司法所所长蒋林锋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新发展

利用村(社区)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以及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的范围、受理程序。同时联系各村(社区)购置大量最新版的法律文化书籍放在村(社区)阅览室供居民阅读,所配图书内容紧密结合农村群众工作、生活、婚姻、经营中常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坚持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送书下乡、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张贴普法宣传挂图等方式送法上门,向辖内群众传播法律常识和热点法律问题,切实完善了农村普法阵地建设。累计开展普法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20场次。

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全力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以律师参与为依托,在村居委组织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把脉体检、对症下药,促使村居各项事务依法依规开展,民主科学决策。今年,营山县望龙湖镇罐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城南司法所积极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基层“两委”的法治思维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但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引导农民群众以积极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触发内在动力,全面助推营山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唐照华)
编辑:母婧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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