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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强化举措办实事 党内救助暖人心
2021-07-21 14:37来源:四川党建网
为更好地关心关爱困难党员,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浓厚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德阳市旌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救助长效机制,让困难党员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关怀与温暖。

聚焦“全”字,系统调研精心制定救助内容。根据中、省、市相关要求,区委组织部先后征询60余个部门(单位)、11个镇(街道)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旌阳区党内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承担90%、区管党费承担10%,设立党内救助专项资金。明确救助类别,分为长期性救助、临时性救助等2大类5小类情况。明确救助标准,根据被救助对象的申报类型和生活困难程度,合理划定相应的救助金额。

聚焦“精”字,详细摸排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核实把关,实地了解困难党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走访慰问、实施救助提供基础。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多次座谈调研,创新提出“对因病因残造成临时性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由党内救助基金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二档标准100%给予补助”、和“处于我省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党员家庭,给予补足至监测线的救助”等措施并实行常态化监控,截至目前识别出监测范围内困难党员家庭1户。

聚焦“实”字,规范运行有效落实救助办法。实行多方联审机制,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后,分别由所在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区委组织部进行逐级审核、逐层上报,形成上下合力,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救助时效上,每半年集中研究审定一次,特殊情况随时研究审定。对年满70周岁且党龄满15年的党员补助,每年10月逐级申报审核,确保党的温暖能及时地传达到每名困难党员身上。

聚焦“严”字,强化审批从严监管救助流程。制定“五不申报原则”,有效避免救助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行为。落实追责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法追回已发放的救助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采取随机电话抽查和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跟踪关注各地各单位是否及时、精准地将救助资金发放到被救助对象手中。
编辑: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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