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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 共筑幸福酒城
2021-06-10 11:31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图/曾臻 邹安虎

“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这是泸州市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泸州市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每年明确重点任务,按图施工、对标落实。其间,泸州市坚持依法履职,聚焦关键环节,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20年7月31日,泸州市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泸州市实行“准入即准营”清单制后,企业开办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七个一”工作法 

抓关键 学法懂法履职更有底气

作为执法主体,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履职。政府要讲法,第一步必须狠抓“关键少数”。为此,泸州市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2021年2月26日,市政府八届104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5月14日,市政府八届10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泸州市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普法先学法”的要求,让各级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认识事物、判断是非、 解决问题的每一个环节。 

同时,泸州市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并创新出台《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将依法治理履职情况作为干部管理任用依据;制定《市区县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区县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压紧压实法治责任。 

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用法,泸州市以此倒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16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82次,学习法律法规173件;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6177名干部参加任前考法,合格率达85%。

转职能 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用

“最迟明天可以出证吗?”5月27日,在得到龙马潭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肯定答复后,刚办完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刘先生感叹道:“时间就是效率,企业太需要这样的办事速度了!”

“企业登记容缺审批制度”、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全程电子化登记、“营商通”手机APP更多服务围绕企业推进……一项项创新举措出台实施,让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 

着力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率达97.24%,“不动产登记60分钟领证”经验在全省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69%,投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6类许可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泸州市创新推出“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分离”“准入即准营”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累计形成创新成果320项。

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0证明城市”创建,在市、区县、乡镇 (街道)、村(社区)四级全面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索要证明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审批机构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变“群众跑”为“部门找”。截至目前,全市共取消证明事项 6923 项,取消后全市全年可减少各类证明材料150万份。

强监管 严防行政执法“任性”

让政府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有一个重点同时也是难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是由具体的执法人员执行的,难免会出现错误,如何实行监管? 

2020年7月至11月,泸州市开展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共收回调查问卷共计11960份,其中市级部门3441份,7个区县8519份。收集到的问题或建议758份,其中市级部门109份,7个区县649份。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共梳理出80个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公示并承诺整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此,泸州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运用“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阳光政务等平台及时回应网民诉求、解答问题,让广大群众用政策、享政策。

执法贵在严。泸州市完善综合执法体系,稳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联动综合执法;建立“9+1”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城管部门统一行使9个部门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行政执法权限下沉。

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泸州市圆满完成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任务,探索总结出执法公示“五个必须”、全过程记录 “六个齐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七个一”工作法等经验做法。

泸州市还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18年以来,全市结转、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85件,结案753件,结案率达95.9%。

通过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泸州市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在川南临港片区推行事前提醒告知、事中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事后严重违法行政处罚的“三段式”监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维联动”信用监管机制,成功创建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者单位/曾臻 泸州日报社;邹安虎 泸州市司法局)(责编/冯雅可)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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