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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治理的“三条路径”
2021-01-06 17:50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文/张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以区域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就是要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协同机制,将隶属不同系统、掌握不同资源的治理主体整合为紧密型的党建共同体。

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区域党委及其运行机制,是推进区域化党建的重要环节。区域党委是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为组成部分,按照“一方隶属、多方参与”原则,组建的功能型党组织。组建区域党委既要充分吸收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经验,又要对以往按社区单位制推行区域化党建的做法进行优化,采取联合、拆分等方式,合理划分治理区域。在治理区域内,区域党委要突出整合、协调功能,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对区域治理任务负总责,统筹区域内各治理主体落实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服务联抓、资源联用、发展联谋“五联”举措。同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落实阵地、人员、经费等,保障区域党委有效运转。

推行“共享型”联动办法。推行群众提案、双向认领、首发响应三个办法,实现区域内有效动员和“一盘棋”抓治理。推行“群众提案”办法,就是要依托网格管理、“e支部”等,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研判机制,通过在社区建立“有事来商”平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行“双向认领”办法,就是要聚焦共建共享目标,由区域党委统筹建立共建事务目录,围绕考核、激励等建立共建约束机制,区域内各治理主体采取告知书、认领书等方式,协同完成治理任务。推行“首发响应”办法,就是要针对需要联合执法、重点处置的疑难问题,由相关责任主体“点对点”发起邀约,受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合力开展联合攻坚。同时,要依托基层治理办建立督办机制,区域内各共建主体可就推进滞后的重点难点事项,形成督办清单、督办函等提交基层治理办督查督办。

建立“平台型”协调机制。在各治理主体之间建立健全议事、协商、协调、推进机制,搭建区域党委高效运转平台。一方面,推行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提案、认领、响应等事项,定期组织包括区域党委成员在内的各类项目代表、楼宇商户、公益组织等,共同商议区域内相关民生诉求、项目推动等城市基层治理问题;另一方面,赋予街道、社区评价驻社区机关单位权力,每年组织街道、社区分别对区域党委成员单位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同时,引入“党建增信”机制,针对区域内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两新”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财税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照顾和支持。(作者系中共彭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责编/范吴瑕)
编辑:易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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