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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是新奋斗的起点
2021-01-06 15:50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文/阚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终点”与“起点”的辩证思维,体现了我们党始终造福人民的不懈追求,彰显了接续奋斗、久久为功的崇高境界。“久困于穷,冀以小康”,是中华民族千年追求的梦想。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彻底摆脱贫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人们的梦想一步步照进生活、变为现实。这一切,不仅见证着中国啃下深度贫困地区“硬骨头”的生动实践,更映衬着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远景目标提出来,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任务。

当前,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这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脱贫不返贫才是真脱贫。实现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并不意味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长期稳定脱贫、防止返贫致贫的长远之道。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让贫困群众不仅要脱贫,而且要致富,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继续做大做强产业扶贫这篇“大文章”,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生态农业、特色种植养殖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努力发展附加值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富有竞争力的产业,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要着力推动实现人才、资本、技术、土地等要素在城乡之间深度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结构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改善,助推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

摆脱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我们工作的终点,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要让心热起来、身子动起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责编/范吴瑕)
编辑:易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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