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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拼命郎”,今朝“阶下囚”
2020-12-14 17:50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王兆伟

插图/杨永

“本院认为,被告人索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2020年4月29日,阿坝县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索郎走上了马尔康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台。索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认罪认罚。

“拼命郎”布“招财进宝局”

生于1964年的索郎是阿坝县人。1985年,从阿坝州卫生学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阿坝县求吉玛乡卫生院工作。此后,他先后到过3个乡镇卫生院任职。这3个乡镇卫生院中有2个分别位于四川与青海、四川与甘肃的省界接合地带,气候高寒、环境恶劣、发展落后。索郎当时走遍了当地的村村寨寨,为农牧民提供医疗服务,成了当地民众和干部口中的“拼命郎”。

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有目共睹,1992年3月,在基层磨炼了近7年的索郎上调阿坝县卫生局。2年以后,他调往阿坝县人民医院。在县人民医院,索郎经过10年的努力,当上了院党支部书记。

直至落马,索郎连续担任阿坝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一职长达15年。而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成为院党支部书记的三年半后,索郎便开始了他10年半的书记、院长“一肩挑”的任职生涯。2012年至2019年,索郎在担任阿坝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非法收受现金共计196万元。给索郎输送经济利益的人当中,某药业有限公司法人曾某华一人就“贡献”了超四分之三。

索郎与曾某华相识已久。早在索郎走上领导岗位之前,双方就有交往。随着业务关系日渐频繁,两人遂发展为“朋友”关系。2007年,担任院党支部书记已有3年的索郎,“接过了”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一职;2009年7月,索郎成了阿坝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索郎的“运筹”和“布局”颇具“耐心”。从“选定”意向“伙伴”产生业务联系到将钱财收入囊中,索郎的等待时间短则1年,最长的一次达8年之久。

据查,自2008年起至2019年案发止,索郎利用职务之便,将阿坝县人民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卫生耗材等采购项目安排给曾某华先后供职的两家药业公司供货。
为感谢索郎对自己的关照,更为了让自己能长期在阿坝县人民医院供应药品,且顺利中标医疗器械、卫生耗材等采购项目,曾某华一出手就是“大手笔”。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曾某华在成都市区的某停车场,将事先装在一个五粮液酒箱内的100万元现金送给索郎。次年春节前,曾某华又以同样的方式约请索郎,将事先装在一布袋内的50万元现金送上。

除曾某华外,索郎还收受了四川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阿坝州片区销售经理刘某梅现金10.5万元、四川某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员熊某荣现金16.5万元、四川某药业公司销售员贺某红现金13万元、四川省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曾某丽现金6万元。

展开系统整治 “财迷”院长落马  

2019年12月,川西高原寒风呼啸之际,索郎也被反腐的“劲风”吹落在地。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索郎主动供述其担任阿坝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多次收受多名管理与服务对象高档名贵烟酒若干、二手家具一套。由于无法提供相关发票,难以核定真实价格,索郎表示愿意将上述物品折价6万元上交。2020年1月14日,索郎家属将6万元折价款缴入马尔康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

针对自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196万元现金的情况,索郎积极主动登记上交。2020年1月10日、13日和14日,索郎家属先后3次退缴70万元、93万元、33万元至马尔康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

索郎在《忏悔书》中深刻剖析了自己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一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错位;二是法纪意识缺失,侥幸心理作祟;三是没有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放松了警惕性;四是享乐主义滋生,没有能抵抗糖衣炮弹的诱惑,让他无视党纪国法走上犯罪之路。

在接受办案人员的审理谈话时,索郎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同时,他还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问题,主动检举揭发其他可查性强的职务犯罪问题线索。

“距离退休只有几年时间,我却以这样的方式堕落了,再多的痛苦与悔恨也无济于事……”索郎不住地叹息,“亲情和自由,我都没有了。”

针对索郎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阿坝县纪委监委多次召集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初步议定出了解决方案,逐步堵塞制度机制漏洞。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主管部门和案发单位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管,优化完善相关机制,斩断公职人员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的利益链,堵塞违纪违法的制度机制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索郎案再一次深刻启示我们,医院党委必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都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弘扬职业精神。”阿坝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将加大监督力度,坚持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责编/周盼)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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