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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名基层监督员上岗
2020-09-22 16:45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半山 贾海凡

“老百姓反映的问题,隔天就能得到解决,效率很高!”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龙座社区五组的蒲新梦称赞道。

蒲新梦今年69岁,是社区的贫困户。8月6日,蒲新梦赶到社区公示栏想查看新的医保政策。然而,“找来找去,没看到”,蒲新梦只得失望而归。

“社区不是设立了义务监督员嘛!问问去。”在社区居民的提醒下,蒲新梦找到了社区义务监督员郑学富反映情况。郑学富在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立即和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蒲茂清取得了联系并提出整改建议。

“公示栏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疏忽了,马上整改。”蒲茂清很快便召集到社区干部商量解决办法,第二天,问题就解决了。

为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剑阁县纪委监委从村(社区)一线破题。“今年7月,剑阁县在全县范围内选拔聘用了1092名村(社区)义务监督员,平均每个村(社区)有3名义务监督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仲勇说,通过村(社区)推荐、群众代表评议、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县纪委监委备案五道关卡后,义务监督员才能正式上任。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李翔说,这批义务监督员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模范中产生,既发挥了老同志们的余热,又保证了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后,县纪委监委还对他们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指导他们对村(社区)、组干部的廉洁情况,村(社区)“两委”决策,党务、村(社区)务、财务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 

今年7月,元山镇白坝村敬老院维修加固工程破土动工。8月10日,村里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项目占地青苗补助款事宜。会上,有村干部提出:“占地补助款由全村老百姓平分。”

针对该名村干部平均分配青苗补助款的提议,村义务监督员白光和当场提出了反对意见:“占地补助款不能平均分,必须按照实际占地情况补助相应的款项,不要怕麻烦,让群众安心放心才是第一位。”

没过几天,村民们就按实际占地情况领到了自己应得的那份补助款,工程项目也如期推进了。

推行义务监督员制度,是剑阁县纪委监委在扎实调查研究基础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益尝试,其根本目的在于“靶向”施治基层监督软弱乏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等顽疾,有效整合运用了基层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作者单位/贾海凡 剑阁县纪委监委) (责编/周盼)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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