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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政法委员上任后
2020-09-22 15:11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开篇的话】

安岳县护龙镇政法委员阳栋(左)到烟花爆竹卖场检查消防安全。 图 / 沈秋

乐至县大佛镇政法委员舒春梅(右一)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图 / 邱鹏程

今年 2 月疫情防控期间,安岳县石羊镇政法委员陈治洲利用“雪亮工程”平台查看街面情况。 图 / 杨康忠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创设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这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机构改革后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是根本,落实是关键。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我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打好“选育用管”组合拳,通过选优配强用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这支新队伍,不断提高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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