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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是非 保护干部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2020-05-07 16:05来源:四川党建网
文/杨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泸州市纪委监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机制,主动澄清错告诬告,保护激励干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推动构建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认真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失实澄清保护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2017年5月,经调研,我们发现,2012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全市信访举报中失实举报量偏高,错告诬告时有发生,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检举控告事项带来了困难,增加了党员干部思想负担,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深刻感到,积极探索实施检举控告失实澄清,有利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群众监督良好环境,团结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2017年12月,泸州市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提出对错告诬告或者查证不属实的检举控告问题实施澄清。2018年,泸州市坚持边探索、边完善、边推进,一方面鼓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实施澄清保护的有效形式,另一方面通过实践推动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对《暂行规定》进行反复调研、论证和评估,着力解决基层理解有误区、执行有顾虑,不愿用、不会用、用不好的思想问题和操作困境。2019年3月,泸州市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实施细则》,对《暂行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对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疑惑和困境问题进行明确规范,对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具体方式、工作流程、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进行补充规定,形成了现有的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机制。

把握重点关键抓好落地执行,推动失实澄清保护机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开展失实检举澄清工作,既是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也是对失实举报的正面回击。要着重把握好澄清范围、主要原则、澄清方式、审批程序及注意事项,推动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严格区分适用情形,准确把握好错告诬告、查证不属实、查无实据等情形,对未经查证、查无实据但又不能排除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的,不能冒失开展澄清。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失实澄清“对事不对人”,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合规合纪合法。科学选择澄清方式,综合考虑失实举报造成影响的程度、范围,以及所在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等情况,有针对性使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不同方式,确保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把握好澄清前、中、后的关键点,注意充分征求被举报人意见,避免造成“反效果”;注意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主动关心被反映人,加强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做实失实检举澄清“后半篇文章”,对诬告陷害行为及时追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同时,着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响应,使澄清事实化解疑虑保护干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经过两年半的探索,全市累计开展澄清保护213例,对13起典型失实信访举报进行集中公开澄清,这项工作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肯定和欢迎,取得良好效果。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基层群众普遍反映:“及时将不明不白的事情公开后,我们晓得了党员干部的难处,以后要多方了解,实事求是、有理有据进行举报。”2018年11月,叙永县纪委在摩尼镇田义村党群服务中心的院坝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通报说明,及时澄清了田义村村干部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失实举报后,贫困户胡孝虎表示“当时不相信村上的解释,现在知道真相后,才发现错怪了村干部”。卸掉被反映人的“包袱”。被反映人普遍表示,失实澄清让自己得到了正名,受到了鼓舞,重拾了信心,没有思想“包袱”后,更能够轻装上阵投身工作。江阳区蓝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罗靖的失实举报被公开澄清后,他觉得身上无形的重担卸掉了,工作的劲头更足了。打消了党员干部的顾虑。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失实澄清让干部没有顾虑,干事创业有了底气和硬气,让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者失去了市场。江阳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赵策表示:“市纪委出台的这个规定,让我不再担心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更能全身心投入到繁重的项目建设工作中。”(作者系中共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编辑: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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