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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新家创新业,幸福生活从这里出发
2020-05-07 15:32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蒋筱青  

“以前住的都是土坯房、石头房,出行也不方便,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开心哦。”从交通落后的高山搬到紧挨县城的新居,凉山州雷波县阳光新村的“新居民”曲莫鲁日尝到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带来的“甜头”,不仅住上了新房,还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曲莫鲁日是我省上百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的一员。“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对涉及21个市(州)的136.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位居全国第二。搬迁是手段,脱贫致富才是目的。从“搬得出”到“稳得住”“能致富”,易地扶贫搬迁成为解决“一方水土不能养一方人”的“一剂良药”。

甘孜县吉绒隆沟集中安置点内,一位居民带着孩子玩耍 图/刘炳科

“搬迁为匙”解决脱贫难题

“全靠‘老天爷’吃饭。”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白杨乡瓦洛村村民汪洛挖根以前的日子不好过,因地处偏远山区、自然条件恶劣,汪洛挖根只能靠山上的几亩薄田度日,脱贫奔康路并不好走。

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项重要创举,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群众的贫困问题。

在我省,像汪洛挖根这样具有易地扶贫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人口数量庞大、类型复杂,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搬迁任务重且难。

以“绣花”功夫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这个脱贫攻坚“头号工程”,关系到搬迁群众长远生计。按照整体迁出和部分迁出两种方式,我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以及群众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贫困群众。

崭新的房屋、整洁的街道、美丽的学校、配套齐全的水电网……几年前瓦洛村彝家新寨建成,汪洛挖根不仅住上了新房子,还在白杨乡政府的鼓励帮助下,将宽敞的新房装扮一新,开起了农家乐,他说:“这下生活就有奔头了。”

省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4月13日,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住房建成率达97.1%,累计建成农村公路3.3万公里、饮水管道2.8万公里、入户电网1.3万公里。与此同时,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累计建设学校113个、幼儿园445所、卫生院(所)2134个、村级活动室3044个。

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剩余任务主要集中在凉山州。“没有干成不收兵,不胜不休。”按照省委“蹲点驻守既督又战”要求,凉山州剩余在建30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实现全覆盖实地督战。截至2020年4月13日,凉山州各县建设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74个。

从“靠天吃饭”到“稳定脱贫”

龙义国是达州市大竹县月华镇井岗村人,家里几代人都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并没有多少回报。2017年,龙义国享受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举实现“挪穷窝”“换穷业”,成为安置区附近东柳醪糟厂的一名工人,有了稳定收入。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仅止步于“移得出”,还要消除贫困群众“吃什么”“怎么活”的疑虑,“稳得住”“能致富”成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的关键。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统筹考虑搬迁安置与脱贫发展,我省督促指导各地充分整合资源,因村因户因人细化落实好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后续扶持举措,让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按照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一批、发展劳务经济脱贫一批、发展现代服务业脱贫一批、金融支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五个一批”要求,我省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让搬迁群众“安居”又“乐业”。

达州市大竹县成功探索出一条“以产带迁、以迁兴产”的脱贫新路,让贫困群众在“挪穷窝”的同时“富口袋”。其中,大竹县月华镇九银村安置点选址靠近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东柳醪糟公司,把搬迁安置房变成了企业“职工宿舍”。

广元市创新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方式,通过整合资金投入到龙头企业兴建特色产业项目,将股权量化到贫困户、项目区群众、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搬迁群众“务工就业挣薪金、入股分红获股金、委托经营拿酬金、集体收益分现金”。

3月27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场新闻发布会公布数据显示,目前我省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发展特色农林业54万人、发展劳务经济25万人、发展现代服务业7万人、社会保障兜底17万人、就近就地就业11万人、资产收益扶贫5万人、其他方式17万人,累计脱贫117万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做好巩固脱贫和防止返贫工作,研究建立返贫监测机制,强化跟踪调度,确保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新居民”要有“新习惯”

刚从山上搬到城边,曲莫鲁日有些不习惯:垃圾不能随意扔,痰不能随便吐,房间要时刻打扫干净。起初的曲莫鲁日曾埋怨“规矩太多”。

搬迁后成为“新居民”,但由于搬迁群众生活习惯和思想意识未彻底转变,搬迁后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逐渐暴露。如何改变搬迁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给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提出难题。

2019年7月29日,省脱贫攻坚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别提到“加强基层组织,规范社区管理。”省脱贫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搬迁群众面对陌生的环境,难免在心理上有不适应,这时就需要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目前,我省各地按照《意见》积极解决搬迁管理问题,推动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并涌现出不少案例。

泸州市古蔺县通过在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切实为搬迁群众谋实事。同时,该县在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开设“法德讲堂”和“报告质询会”,营造向善向好的社会氛围。

凉山州喜德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落实安置点县级对口协调指导,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管得好”。

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最终目的是让搬迁群众“住下来”“安下心”。如今,曲莫鲁日在阳光新村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已经完全融入了新生活。走进曲莫鲁日家,窗明几净、明厨亮灶,一切井然有序。曲莫鲁日感慨地说:“过上了新生活,我们就要好好珍惜嘛。”(责编/陈贤凤)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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