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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典型案例
2020-03-13 10:11来源:川报观察
记者 余如波

日前,德阳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月22日,德阳市玄珠湖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黄建伟在当天防疫值班结束后,应该公司经营科科长康芥强邀约,前往旌阳区钟山街某餐馆与康芥强及其朋友唐某某、杨某某共同聚餐。聚餐过程中,黄建伟、康芥强均参与饮酒。

当晚21时31分左右,黄建伟酒后驾驶车辆在旌阳区孝泉镇阳安大道发生机动车追尾事故,造成他人车辆及民房受损。经公安交警部门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2.3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目前,德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已对黄建伟违纪违法问题党纪立案审查,对康芥强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政务立案调查。

通报指出,典型问题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省、市实施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特殊时刻,市委三令五申,禁止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但相关人员仍然我行我素,违规聚餐饮酒,并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社会影响,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上级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对社会公共安全冷漠藐视的问题。

通报强调,疫情防控斗争已进入关键阶段,相关工作虽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但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反躬自省,严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抓紧抓实抓细防“输入”、分区分类防控等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职能职责,模范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违纪违法相关问题,要及时主动跟进、精准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严肃通报曝光。
编辑: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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