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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了7年的“情况”有结果了
2019-11-20 16:1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图/王兆伟 石华山

荥经县纪委监委干部开展问题排查

2019年7月3日,雅安市荥经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原股长赵明继去年12月5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又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这起因“一卡通”专项治理而发现的案件至此办结。

2018年4月,荥经县纪委监委联合多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在清理中,工作人员利用大数据比对发现,有7名优抚对象死亡后,其家属仍然长期领取优抚抚恤补助资金,时间最长的达59个月,涉及资金4万余元。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

核查发现,早在2011年1月,原新添乡民政人员就向时任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股长的赵明汇报了“该乡上坝村4组优抚对象李术堂已死亡”的情况。收到情况后,赵明只简单回复了一句“我下来核实一下再说”后,便没了下文。

“赵明同志,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2〕221号)第六条规定‘新增人员、自然减员以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优抚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更新’。这条规定你是否清楚?你在日常工作中又是如何执行的呢?”

“我有时收到信息后没有马上更新,时间一长也有忘记的。”面对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的询问,赵明对自己工作失职的情况供认不讳。

赵明担任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股长期间,对优抚对象管理松散,未建立优抚对象死亡报告制度,仅要求乡镇上报,经民政局复核后进行死亡人员删减。由于全县优抚人员较多,情况复杂,加之没有明确要求乡镇死亡报送方式,各乡镇报送死亡人员时比较随意。面对各乡镇上报的死亡人员信息,赵明未及时组织审核并进行删减,有时忙于其他业务甚至将删减之事忘得一干二净。经查,2011年1月至2018年4月,担任荥经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股长期间,赵明在优抚对象优抚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中,未及时对已死亡优抚对象信息进行删除或核减,造成7名已死亡优抚人员多领取优抚抚恤补助资金共计122135.9元(截至2019年7月已追回61362.1元,仍有60773.8元未追回)。面对这一严重后果,赵明后悔不已。

“这次事件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担任优抚安置股股长期间,我对工作重视不够,对服务对象服务意识差,长期没有开展走访、排查、调研等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在社会引起不良影响,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以此为戒,对工作认真负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面对荥经县纪委监委调查,赵明诚挚悔过。

荥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勇说:“公职人员懒作为,思想空虚、精神颓废,不思进取、不想干事,能不干则不干,能少干则少干,能推掉则推掉,能应付则应付,工作干不好,损害单位形象,影响单位风气。县纪委监委不止要在‘一卡通’中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更要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以及落实县委重大部署工作中坚持查处‘懒作为’‘慢作为’,为荥经县的发展保驾护航。”(责编/周盼)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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