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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调研
2019-10-18 18:06来源: 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温剑锋

针对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题调研,在广泛座谈、问题统计分析和材料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精准监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意见建议。

直面问题不回避

第一是研究不够,基层落实难。主要表现为政策制定 “一刀切”,工作安排 “自上而下”。例如,今年初上级部门要求相关乡镇对某水库进行清库,但在水库蓄水之前库底杂草、灌木再次丛生,必须再次清理费时费力。

第二是文山会海和过度留痕的问题。大会减少,小会仍较多。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每周参加区级相关部门会议4次以上;村干部甚至一天往返乡镇政府七八趟。基层干部反映在扶贫等工作中疲于“留痕”,将图片、会议记录、各类报表等“资料落实”当作“工作落实”的重要部分。

第三是滥用属地管理问题。一些部门以“属地管理”为由,将责任推给基层,甚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比如,某上级部门要求丢失购买发票的电动车主到社区开具购车证明才能上户,而社区并无核查认定职能,导致群众反复跑冤枉路。

第四是服务企业水平、效率不高。相关部门对于企业的各项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宣传不到位,有的具体工作人员对新政策不知悉、不了解,影响办事效率。企业反映相关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企业融资、园区配套服务等方面不周到不细致,可操作性不强。

剖析原因不遮掩

第一是调查研究不够。在政策落实中,上级主管部门缺乏调研或调研不深入,简单地以经验“纸上谈兵”,政策落地“上下一般粗”,不贴合当地实际,干部做了事、群众不认可,好事变“坏事”。

第二是政绩观错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学习上级政策不深不透,习惯于层层加码,片面追求最大效果。此外,一些部门和单位一味地强调检查考核,对下级工作干预多、检查多、问责多,下级部门不堪重负,只能被动地在形式上应付。

第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在履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上,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赖过大,主责部门指导和监管职责落实不够。

第四是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个别干部缺乏主动学习,难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为群众服务中出现“不会、不能”的问题。部分干部认为“少干少错、多干多错”,或滥用“属地管理”,模糊职能职权界限,缺乏担当“不敢为”。缺乏责任意识“慢作为”,工作态度消极,“催一下动一下”。

勇于担当破难题

第一是优化调研发现问题。调研应深入基层、直面群众,不能提前通知,将调研搞成“约研”,将座谈搞成“座读”;调研完成后要形成发现问题精准、原因分析到位、对策建议具体的调研报告,着力发现群众最急、最盼、最忧的问题。

第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般问题,运用好谈话、约谈等措施进行提醒纠正。同时要加强研究,分析根源和发生规律,采取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党组织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第三是加强统筹精准问责。加强统筹,用综合督查替代各职能部门组织的单一督查,严控督查检查次数。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做好日常指导监督职能,严肃处理失职失责问题及相关人员。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严办并通报曝光。

第四是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全面排查并列出负面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现有考核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检查考核内容进行流程再造,强化结果导向,减少查看档案资料,突出实绩实效考核,增加群众评议权重。(作者系中共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部长) (责编/王兆伟)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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