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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从胜利走向胜利?
2019-09-12 11:43来源:成都《先锋》杂志
刘玉瑛

如今,中国共产党已经成立98年、执政70年,中华民族也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从胜利走向胜利?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中国共产党有着严明的纪律规矩。正如当年毛泽东同志所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重视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早在1920年,蔡和森给毛泽东同志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就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他在信中说:“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

1921年7月,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第四条规定:“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第六条规定:“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份都应保守秘密。”这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肇端。

1922年7月,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的党章。其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党的纪律,共9条,要求“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纪律还明文规定,党员言论行动违背党的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犯有其中的一条就必须开除党籍。党的纪律之严格,由此可见一斑。

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首次把党的纪律写进总纲:“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并在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正是由于这些铁的纪律,保证了我党成为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从而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更是逐步走向完善,不仅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要求,而且还制定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厘清立规惩恶的负面清单。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全、最严的党纪,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内容细化,操作性强,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

正是健全完善的党纪,促进了党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卫了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

严明党纪党规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优势

中国共产党不仅制定了健全的党纪党规,更重要的是能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政党作为政治组织,一般都有章程和纪律规矩,但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的政党,则是世所罕见。

比如在延安局部执政时,我党处理的黄克功案件。1937年10月5日,黄克功向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逼婚未遂,将其开枪打死。案件发生后,黄克功曾以“资格老,功劳大”为由,为自己辩护,并直接上书党中央,请求减免刑罚。但中共中央在毛泽东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毛泽东同志10月10日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信中写道:“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又如在全国刚刚解放时处理的刘青山、张子善的重大贪污案件。他们利用职权,盗用机场建筑款和救灾粮、救济款并从事倒买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使国家蒙受了重大损失。1951年12月,中共河北省委通过决议开除刘、张党籍。1952年2月,河北省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张死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的耳朵——摆设。我们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为严明纪律,反腐败坚持了“老虎”“苍蝇”一起打。仅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这五年间,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3万多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新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13年1月,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他还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重申:“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什么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

第二,严明党的纪律,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教育,提出严格纪律要求,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延安整风教育就是率先在这个“关键少数”中进行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扬了我党对党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的传统,结合新的历史时期的新问题和新特点,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格教育,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

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2017年2月,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又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三,严明党的纪律,创新党内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总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党,要建设完善的党内制度体系,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

正是在这种科学思想的指导下,我党一方面适时地对以前、特别是较早期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另一方面又针对党内制度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缺乏实操性的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补齐了制度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做重要指示。“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是解决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的问题;“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这是解决制度的操作性问题;“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这是解决制度的系统化的问题。

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这也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严格执纪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和担当。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段话明确地说明了如何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问题。

第一,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种思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条重要从严治党经验。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把纪律挺在前面,既是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起,也是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习近平总书记说:“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无数腐败案例证明,党员、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

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坚持党纪严于国法,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第二,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制度、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执行,任何好的制度、好的纪律都只能是纸上谈兵。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

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强调的是制度、纪律的严肃性,强调的是制度、纪律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古人云:“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意思是说,抓住了提网的总绳撒网,渔网的网眼就自然张开;把握住了根本,其余的末节就会自然跟从。

我党之所以能从胜利走向胜利,关键在于始终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时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障。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教授、博导

转自成都《先锋》杂志



编辑:谢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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