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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刚成立一个月就收到 《监察建议书》
2019-07-23 10:41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潘祎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提出以下建议……”2月25日,雅安市监察委员会向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安排部署,新设立的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于1月23日挂牌成立,才刚过一个月,怎么就收到了《监察建议书》呢?

今年初,雅安市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发现,2016年7月,原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分析市内某医院部分医保基金结算数据时,发现该院耳鼻喉科一名普通患者住院数据存在异常。经原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发现此患者2012年至2016年的11次住院记录均是虚假的。2017年1月,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该医院耳鼻喉科和涉事医生的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罚处违约金30余万元,并按照职责权限,将此案上报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市人社局进行处置。然而,两年时间过去了,市人社局却一直没有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件线索。

“此案中,骗保行为‘暗度陈仓’4年才被发现,说明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存在不小的漏洞。同时,作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市人社局在落实相关规定上不认真、不彻底,执行上敷衍塞责、懒政怠政,企图以罚代法,这也是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雅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调查人员介绍。

无独有偶,雅安市内一些县(区)近年来也发生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案件,手法之大胆,手段之低劣,令人瞠目,引发舆论关注。这也充分暴露出,有关职能部门在医保基金运行监管上存在失职、失察、失责的问题。

今年1月23日,随着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的正式挂牌成立,市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归到新设立的市医疗保障局。2月25日,作为医保基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就收到了雅安市监察委员会发出的《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控风险,及时移送线索,确保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全程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新机构一成立就收到《监察建议书》,表面上看似‘躺枪’,但实质上体现出职能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医保基金是专项用于保障参保群众就医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我们每一名公职人员和参保群众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雅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明说。

“收到《监察建议书》,也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表示,新成立的市医疗保障局一定认真汲取教训,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针对《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持之以恒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强化监管,切实管好用好医保基金。

“2017年12月雅安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现标本兼治为目的,瞄准躲、推、绕、拖,盯住乱作为,在医疗保障、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科学运用《监察建议书》这一法治手段,亮出‘利剑’,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雅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黎明表示,下一步,雅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着力在以上方面做细做实,见到成效。(作者单位/雅安市纪委监委) (责编/王兆伟) 
编辑:徐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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