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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2019-04-10 13:01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本刊编辑部

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现,离不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有效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修订《条例》,并使之上升为普遍适用的制度规范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是新形势新任务下干部工作的需要,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必将发挥重大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对领导干部而言,政治过硬才能步稳行健、本领高强方能负重致远。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条例》一个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这次《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比如,明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基本条件中增加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要求;增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内容;在考察内容中增加“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等。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织密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的制度笼子,形成了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贯彻落实《条例》,首要原则就是要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对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察。要及时发现、合理使用那些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尤其是善于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对那些信念上不坚定、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的人特别是“两面人”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挡在门外。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领会修订颁布《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为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坚实的骨干支撑。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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