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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半藏一半”的“自首”闹剧
2019-03-20 16:41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图/阿库日达

2018年10月,凉山州普格县特补乡特补乃吾村党支部书记吉伦子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全部违纪所得被责令退还村民。消息传出,乡亲们一边欢呼“查得好”,一边纳闷儿“他不是‘主动’交代过了吗”……

时间回溯到2018年6月。当月底,吉伦子吐来到特补乡纪委,交代其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村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款的发放途径登记为其私人名下办理的农商银行账户,并已收到2017年和2018年的两笔款项共计11168元。他当时“诚恳”地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立即返还全部款项”。

事实上,吉伦子吐这样做纯属“不得已”。

2018年6月,普格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特补乡开展常规巡察。6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出 《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 的“敦促令”。吉伦子吐急忙去螺髻山镇农商银行查询,发现自己存折上尚有2017年11月和2018年5月打进的两笔款项合计11168元。担心自己侵占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款一事暴露,他才跑到乡纪委主动说明情况并声称退款。

当巡察组查阅到相关账目时,却发现“另有玄机”——早在2009年9月,吉伦子吐就已将特补乃吾村三组和五组的337.79亩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款的发放途径登记为其私人账户。自那以后,他非法截取补偿金共计34765.13元。巡察组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至普格县纪委监委。

办案人员在特补乃吾村调查走访

收到问题线索后,普格县纪委监委赓即成立核查小组,并交由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吉伦子吐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组兵分三路,一路到县林业局调查2009年以来特补乡的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发放情况,一路到农商银行调取吉伦子吐2009年以来的农商银行进出款记录,一路约见吉伦子吐本人。

“三管齐下”,很快有了结果。自2011年起,国家每年发放一次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2011年-2013年,每亩每年补偿9.75元;2014年-2018年,每亩每年补偿14.75元。截至2018年5月,普格县林业局将2011年-2018年的补偿金共计34765.13元汇入吉伦子吐上报的银行账户,吉伦子吐陆续将部分款项取用完毕。

“2018年5月,发现卡里又多了些钱,我担心迟早暴露,于是准备去乡上说明情况。我心想,只要上交2016年以来收到的钱,这事儿就能过去,谁知道还是被揭了老底。”吉伦子吐在案件审理谈话中忏悔道,“我错了。无论组织给我什么样的处分,我都接受,以后一定引以为戒。”

案件水落石出,普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沙智明很气愤:“对这种说一半藏一半、避重就轻,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乃至欺骗组织的人员,一经查实,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他告诫全县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不存在特权特例。纪律规矩没有禁区死角,违纪违规必将受到惩处。”(作者单位/普格县纪委监委) (责编/王兆伟)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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