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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签假字、盖假章、报假账 最终换来真刑罚
2019-03-20 15:31来源:广元市纪委监委
该案庭审现场(刘紫艳  摄)

“村集体产业园明明只花了8万多,咋公开的是13万?”2018年6月,广元市苍溪县东溪镇舒家梁村群众反映该村集体经济产业园资金使用存在“猫腻”,线索很快移交到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经调查发现,在2018年2月15日,时任村委会主任阳杰用现金支票在集体账户上支取4.48万元,而其个人账户上当天存入现金2.48万元。

线索指向很明确,调查人员迅速找到阳杰了解情况。

“这4.48万元是我取的,自己留了2万多,另外2万给了承包村集体经济园的杨老板。”阳杰不假思索,回答得干脆利落。

难道是二人共谋?阳杰提及的“杨老板”很快被找到。“绝对没有的事,我从来没有收过他的2万块钱。”调查人员询问起这件事时,杨某一脸无辜。

得到杨某的答复后,调查人员再次找到阳杰,而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他竟又将话锋一转:“4万多块钱被我用了,但我只是暂时挪用一下,过段时间还准备还回去。”

阳杰的回答前后不一致,到底是什么违纪情节?为此,调查人员从该笔资金的支取方式着手,缜密开展调查核实。

原来,2017年11月完成村园艺场改土建园工程后,杨某虚开了4.48万元的肥料款税务发票交给阳杰,企图从中额外获取政府支付的工程款。镇村相关审签人员核实到该园区内并未存在施肥的情况,拒绝了在该发票上签字,而这张问题发票就一直保存在了阳杰处。

2018年春节前,阳杰手中拮据,加之被人多次催要欠款,他便谋生了利用自己保管的村委会的公章和现金支票,骗取集体资金以解燃眉之急的念头。

“上次为杨老板报账的发票还保管在我手里,这里面应该还可以做点文章。”阳杰交代,通过描摹的方式,他在肥料发票上摹写了镇党委书记、镇长、廉勤委主任、联合党支部书记等人的签名。随后又根据手机中留存的前次报账用支票的照片,找人比照刻制了镇长的印章,并加盖在了现金支票上。

2018年2月15日,阳杰通过签假字盖假章的方式从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支取了4.48万元。其中,将现金2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其余2.4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

根据调查结果,县纪委监委责成镇政府牵头按规定和程序罢免阳杰的村委会主任职务。2019年1月15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阳杰犯贪污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通过伪造签字、仿制印章来骗取扶贫资金供自己使用,这是群众身边典型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还群众一个明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永表示,将以此案为警示,加强扶贫领域的精准监督力度,对敢动扶贫“奶酪”者“零容忍”,确保每分“救命钱”“造血钱”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作者:韩健明)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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