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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1309名干部在约谈中“咬耳扯袖”
2019-03-11 14:37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
阿坝州松潘县纪委正在对干部谈话提醒(祁明丽  摄)

“通过与组织开诚布公的交心谈心,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下一步我将全力抓好整改,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我乡脱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前不久,阿坝州松潘县镇坪乡乡长黎全志因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被县纪委约谈。

类似这样的谈话函询,在全州已成为常态。州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中,注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州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何菊华说,“这启示我们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破法的深渊。”

为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该州纪委监委制定了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办法,按照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明确了具体要求,保证谈话函询质量。同时,该州纪委监委还专门制定了谈话函询工作方案、谈话函询通知书、处置意见呈批表等文书范本,提高谈话函询的规范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州纪委监委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事前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方式,对谈什么、怎么谈、谁来谈等,进行周密的安排设计,争取达到最佳谈话效果。对重要谈话函询件,进行补充核查,纠偏防错,防止谈话函询流于形式。

据悉,该州2018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针对性,共开展谈话函询1309人,占61.2%;给予纪律轻处分或组织调整701人,占32.7%;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88人,占4.1%;开除党籍、公职或移送司法机关43人,占2%。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是对干部真正负责。”何菊华表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下一步该州将继续巩固和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成果,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
(作者:格星)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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