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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查否”件 将“探照灯”对准自己
2019-01-09 15:5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黎纪 秦莉萍

高县羊田乡纪委办理周某某信访举报件时,未见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和拟办审批表;长宁县开佛乡纪委办理两合村信访举报件时,存在未制定方案即直接开展谈话的问题……2018年,宜宾市纪委开展系统内部问题线索“查否”件专项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2018年4月,宜宾市纪委开展系统内部受理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专项检查,组建3个检查组,对全市10个县(区) 纪委监委、临港经开区纪工委、3个派驻纪检组、市纪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办理的问题线索“查否”件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重复举报件、实名举报件,聚焦反映内容比较具体,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民生资金、“四风”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查否”件。

“对‘查否’件专项检查就是对经核查不属实、查无实证的问题线索开展检查。”宜宾市纪委监委干监室主任熊中海介绍,此举是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处置问题线索时,流程规不规范、调查全不全面、依据充不充分、处理是否恰当,全面掌握纪检监察队伍对问题线索处理的能力水平,主动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问题自查自纠。

熊中海说:“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和不足,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责编/王兆伟) 

(作者单位/宜宾市纪委监委) 
编辑:谢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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