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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敲响正义之声
2019-01-09 11:0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陈贤凤

2018年9月,随着法槌敲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某某为首的16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以下简称张某某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平正义是我对此案最真切的体会。”来自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的辩方律师岳蕾深有感触。
2018年,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充分展示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信心和决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强化队伍建设 提升办案水平
“建立一支扫黑除恶专业法官队伍是法院取得专项斗争胜利的坚强保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成员、审判员翟开富斩钉截铁地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普遍具有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证据材料多、涉案财产多、指控罪名多等特点,又与腐败、渎职犯罪具有伴生关系,所以案件的复杂性和办理难度远远超过其他普通刑事案件。
为推进队伍专业化,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专门组织选调精干力量审理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辖区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量较多的,还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一名资深员额法官专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邱乐峥介绍,“内江市2018年受理的9件涉恶案件均通过合议庭讨论、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讨论后宣判”。
为强化扫黑除恶队伍建设,提升专项斗争的审判能力,全省各级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同时,全省法院还建立了专业法官名册,确定了以院庭长为主的401名专业法官重点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据了解,在全省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院庭长办案率达90%以上。
“为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办案质效,加大专项培训力度也是必不可少的。”翟开富表示,无论是国家法官学院和四川法官学院举办的集中培训,还是各级法院自行组织的形式多样的针对性培训,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强法官审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培训对自己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红雷认为,权威专家解读“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的指导意见、庭审实质化中“三项规程”的理解和适用,就让自己在实际办案中能更加准确地把握对黑恶势力的认定。

建立会商机制 形成强大合力  
“张某某涉黑案被告人数多,看押地点分散,庭审安保压力大等都增加了此案审理难度。”办案人员回忆,考虑到此案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泸州市委和市委政法委专门为本案建立了协调会商机制,通过会商决定在开庭前将16名被告人集中关押在一个看守所,一审庭审当天,公安、交通、电力、医疗、信访维稳等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保障庭审安全。为确保早上九点准时开庭,市看守所相关工作人员提前上班做好被告人提押前相关工作;在押解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人员投入维护押解交通;公安机关在当天派出四五十名人员加强庭审安保和秩序维护……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邢一庭庭长、扫黑办主任陈刚表示:“张某某涉黑案之所以能顺利宣判,政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商机制是有力保障和支撑。”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4件涉恶犯罪案件,都很好地践行了联席会商机制。”邱乐峥介绍说,2018年6月5日在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第五审判庭审理关于钟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涉恶案时,面临市中区法院法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为保障庭审安全,在联席会商机制下,经开区公安分局及时抽调警力支援。据悉,经开区公安分局民警不仅负责随押解车警戒,还负责法院审判大楼内部重要部位、周边的警戒保卫。
?省扫黑办相关人员介绍,四川省级政法部门之间率先建立了联席会商机制,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查督办、调研指导等制度机制、工作流程问题达成一致。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春看来,“联席会商机制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体推进提高效率,又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的效果,形成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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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好审判者 守护公平正义
16名被告、72卷卷宗、130页一审判定书……一组组数据说明了张某某涉黑案的疑难性和复杂性。“张某某涉黑案案情复杂,罪名繁多,是近年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最有影响的涉黑案件。”对于有多年审判经验的陈春来说,此案也是他从业生涯中的难忘经历。
在审理张某某涉黑案时,为保障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泸州中院主动联系市司法局为7名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虽然我的当事人涉黑性质是事实,但调查取证后发现被告人肖某在此案中应属从犯,且影响较小。”被告人肖某的辩护律师岳蕾说,“在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取证程序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后,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最终对肖某宣判在量刑上有考虑。人民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以庭审为中心的现代刑事诉讼的理念”。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防止意外中断或延期,在正式开庭前法院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证据展示、非法证据排除、回避、管辖、是否申请证人出庭、是否调取证据等程序性事项及开庭举证方式等征求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将问题提前解决在庭前,为开庭作好了充分准备。”陈刚说,“审理此案时泸州中院采取的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证据,让证据得到了充分、完整地展示,让控辩双方充分质证,保证了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无误和司法的公平正义”。
“庭审是刑事审判的关键和重要环节,人民法院不仅要注重严办案、快办案,还要注重办铁案。”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涉黑涉恶案件往往犯罪事实复杂,证据庞杂。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按照“三项规程”的要求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又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力求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检验。(责编/余娜)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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