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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监委会监督履职的思考
2018-12-25 15:09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王天翼

2012年以来,德阳市旌阳区在全区196个行政村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规范了监委会履职行为,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联络、监督、宣传作用。但根据其近6年来的运行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旌阳区双东镇金锣桥村监委会干部深入农家院落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图/曾才刚

综合素质较低,监督“不会为”。调查发现,全区村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55岁,普遍偏大;平均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学历较低。他们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不明确,仅局限于村民会议上露个脸、报账单上签个字。个别村监委会主任因年老多病无法正常履职。

选任受制于“两委”,监督“不敢为”。大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各村(居)人员情况不太熟悉,村监委人选一般由村“两委”提出,“老好人”或退职村组干部多获提名,这些人当选后大多不愿与村(社区)干部“逗硬”。此外,还有村“两委”干部“讳疾忌医”,不愿也不敢让监委会监督。

基本保障不足,监督“不愿为”。村监委会经费保障不足,人员待遇偏低。以旌阳区为例,村监委会的工作经费一般为每年6000至8000元,村监委会主任200至400元每月,委员每月100至150元,基本未考虑配套激励措施,导致监委会成员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性不高。针对上述问题,寻找解决办法成为当务之急。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突出能力结构,把好选人“关口”。首先要把好推选程序关。乡镇党委、纪委(派出监察室)对候选人要全面考察。其次是要把好素质关。村监委会成员应倾向于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致富带头人、个体工商户等农村骨干。再次是把好结构关。要从年龄、知识、技能、性别等多方面考虑,科学搭配监委会班子,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层监督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监督“水平”。针对监委会的职责范畴,制订计划、搭建平台,重点围绕当前农村工作政策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村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村监委会成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从而促进村务监督专业化、规范化、有序化。

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干部“待遇”。要探索建立稳步增长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适当适时调整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补助补贴标准。同时,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政治待遇和地位,拓展其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心,不断稳固壮大村监委会干部队伍。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保障村监委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村监委会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按章办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强化工作制度落实,抓好定期督查通报、台账工作法等,切实提升监委会工作实效。 (作者系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责编:王兆伟) 
编辑:易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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